本报讯近日,开江县1236名科级干部向组织报告“家底”,科级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实现了全覆盖。这也意味着,在全省范围内,开江县率先将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延伸至科级。
在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新形势下,为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开江县实行科级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明确要求科级干部每年向组织报告包括家庭婚姻、收入等在内的14类个人事项。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县委组织部及时下发《关于做好科级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将正科级干部和副科级干部分类进行,明确填报对象、填报范围、报告内容、上报时限,对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内容方面,涉及家庭房产部分,要写明性质是福利房、商品房还是自建房,有无车位和储藏间,以及建筑面积、交易时间、价格、地址等信息。对持有的金融理财产品,要求填报总市值。报告事项所有信息填写完毕后,送县委分管领导审签。
同时,该县按照“凡提必查、凡有举报必查”的原则,将适时对科级干部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进行抽查核实,并将查核结果运用到干部监督和选拔任用等工作中。
“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查核成为组织部门强化干部监督管理、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重要抓手。完善的监督管理制度,让年轻有为的干部从担任科级领导时,就树立好勤政为民、踏实做事、不想腐败的思想,让优良的作风伴随其不断成长。”开江县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