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女子离婚隐瞒财产10万元存款判归前夫 - 社会民生 - 开江网
开江女子离婚隐瞒财产10万元存款判归前夫

时间:2015-04-21 09:11:31  来源:达州日报网  作者: 向也   点击:
  本报讯近日,开江县法院依法审理了一件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女子任某因在离婚时隐瞒共同财产,而丧失了10万元存款的分割权。
  
  记者了解到,袁某与任某因夫妻感情不合于2014年签订离婚协议,同日在民政部门登记离婚。离婚后两个月,袁某发现任某在某银行有一笔10万元的定期存款,该存款在二人离婚前就已存入银行。袁某万分气愤,遂起诉至法院请求判决10万元存款归自己所有。
  
  法院在审理中查明,10万元存款存入时间在二人婚姻存续期间内,属于二人的夫妻共同财产。二人离婚时自愿签订的离婚协议约定:任何一方不得隐瞒婚内共同财产,如隐瞒被另一方发现后有权取回,隐瞒方无权分割,该约定符合法律并具有约束力。开江法院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最终判决该10万元存款归袁某所有。判决后,任某自知理亏,服从判决,及时将10万元交给了袁某。
  
  (肖丽娟本报记者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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