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法院永兴法庭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对涉农案件推行“快送达、快开庭、快调解”,努力做到不误农时,满足群众需求。近日,永兴法庭立案次日调结一起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受到当地群众的一致好评。
原、被告是同村同组的村民,原告是开江县宝石水库移民搬迁户,2013年原、被告双方签订住房转让合同,原告购买被告位于开江县普安镇九石坎村的旧砖瓦房,因种种原因,该房屋至今未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过户登记,原告遂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协助办理过户登记。
正值农忙时节,考虑到传唤原告会耽误务农,且被告年近80,永兴法庭的法官决定采取巡回审判的方式,本着“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合理解决双方纠纷。为了解案情及时化解纠纷,开江法院永兴法庭法官及书记员一行驱车来到该房屋所在地,在原告家里进行实地查看,并走访周边群众,询问村两委工作人员,倾听当事人苦衷,权衡利弊,做出判断。经过法官的耐心调解疏导,原被告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场表示会积极配合原告完成过户登记。
巡回审判,将庭审现场搬到农村、搬到群众身边的家门口,惠民、暖民、亲民、利民,切实拉近了司法与人民群众的距离,打通了司法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当地村民纷纷表示他们希望人民法院今后以多种多样的形式更多地深入乡村送法下乡,为老百姓排忧解难,化解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