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新农村文艺展演期间交通管制公告 - 周边动态 - 开江网
第五届新农村文艺展演期间交通管制公告

时间:2015-10-28 10:46:58  来源:达州网  作者:市交警支队   点击:
  达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第五届全国新农村文化艺术展演开幕式及颁奖演出期间实行道路交通管制的通告
  
  (2015第15号)
  
  第五届全国新农村文化艺术展演开幕式及颁奖演出分别于2015年10月28日15时、10月30日15时在达州市演展基地田园大舞台举行。为确保活动期间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达州市演展基地田园大舞台周边部分道路实施临时交通管制。特通告如下:
  
  一、2015年10月28日、10月30日,当日13时30分至18时,对达州市金龙大道北延线红星广场工地路口、达州市演展基地外环形路塔石路口、达州市演展基地外环形路莲花湖景区大门口以内区域道路实施临时交通管制。
  
  (一)除执行任务的消防、救护、通信、转播、排爆、工程抢险车辆及持展演活动组委会核发的通行证车辆外,其它车辆禁止驶入、停放。
  
  (二)达州城区到莲花湖方向的车辆请绕行龙泉路—市武警支队路口—惠民佳苑路口—塔石路—莲花湖。
  
  (三)下列车辆按公安交警部门指定的路段临时停放并按公安交警的指挥通行:
  
  1.执行任务的消防、救护、通信、转播、排爆、工程抢险车辆在演展基地广场后靠莲花湖一侧道路依次停放。
  
  2.持展演活动组委会核发的通行证车辆按照以下指定位置停放:
  
  ①运送嘉宾、演职人员、演出道具的客车在巴山大剧院室外停车场有序停放;
  
  ②持展演活动组委会核发的通行证车辆、执勤车辆在金龙大道北延线按指定的停车场有序停放;
  
  ③其它车辆在金龙大道北延线道路两侧靠边依次有序停放。
  
  二、凡违反本《通告》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特此通告
  
  达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5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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