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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这类人注意!可以申请救助供养啦!

时间:2020-10-13 09:02:19  来源:达州日报  作者:达州日报   点击:
  保障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是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编密织牢民生安全网的重要举措,也是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近日,市民政局就我市城乡特困人员保障的相关事宜进行了详细介绍。
 
  据了解,凡我市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具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和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就可以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从2020年7月1日起,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每人每月780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每人每月520元。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有五种情形可认定为无劳动能力: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级的肢体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二级的肢体残疾人、双目失明的盲人,通过政策扶持和就业培训仍无就业能力、生活不能自理的;市、县两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那么,如何申请城乡特困供养?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据了解,申请人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劳动能力、生活来源、财产状况以及赡养、抚养、扶养情况的书面声明,承诺所提供信息真实、完整的承诺书,履行授权核查家庭经济状况的相关手续,残疾人还应提供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后,将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群众评议、信息核查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后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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