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对生产防控物资的企业予以税费减免或财政返还的公告 - 公示公告 - 开江网
四川省对生产防控物资的企业予以税费减免或财政返还的公告

时间:2020-01-31 14:17:56  来源:四川省政府网  作者:四川省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点击:

  1月30日,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发布第3号公告。公告要求,凡涉口罩、防护服、电子测温仪等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全面复工复产、全力生产。

  现将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复工复产和调度安排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凡涉口罩、防护服、电子测温仪等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全面复工复产、全力生产,当地主管部门“一厂一组”派驻联络员,做好原辅材料、生产设备、物流运输、能源要素、资金等方面协调保障。

  二、鼓励相关企业扩产扩能,抓紧技术改造,研发新品,提升质量,增加产能。支持具备一定条件企业转型生产疫情防控物资。建立应急审批“绿色通道”。

  三、对在疫情防控期间生产防控物资的企业应缴纳的相关税费,按政策规定予以减免或财政返还。银行业等金融机构实行优惠贷款利率。

  四、对重点医疗应急防控物资实施统一收储、统一调配。

  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0年1月30日

相关信息:

走进开江


主办:中共开江县委  开江县人民政府   承办:开江县委宣传部 开江县互联网信息管理中心 技术支持:英凯迪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818-8239177 投稿E_MAIR:sckjwxb@163.com 传真:0818-8222254 新闻QQ:372815112
申明:转载请注明出处   ©Copyright 2015 开江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联网新闻登载服务许可证:川新备15-140013      备案号:蜀ICP备16027395号     

川公网安备 511723020000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