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管理工作的补充通知 - 公示公告 - 开江网
达州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管理工作的补充通知

时间:2020-02-03 09:08:33  来源:开江网  作者:达州市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点击:
  通川区、达川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市属各企事业单位:
 
  1月30日,达州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管理工作的通知》(达市疫应急指办发〔2020〕8号)(附件1)。按市应急指挥部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各类社会机构疫情防控,现根据疫情变化情况补充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单位)要提前制定恢复上班后应对疫情预案;要对春节期间本部门(单位)人员的外出轨迹、聚餐聚会、接触人员等详细信息进行登记,发现疑似人员或密切接触者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要确保川外返达人员(尤其是武汉、湖北、重庆、浙江、广东、河南、湖南、安徽、江西)一律先行居家观察14天,观察期间可利用电话、微信等多渠道在家开展工作。待观察期结束无异常后,由所在部门(单位)视岗位工作紧急情况再通知到岗上班。
 
  二、各部门(单位)要设置体温检测点,对上班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发现有发热、咳嗽、胸闷等情形的,应立即送至相关指定医疗机构就诊并及时报告;要加强内部管理,对来访人员逐一进行体温检测,登记其身份信息、来源地、到访意图、联系方式等信息;要做好办公区域清洁、消毒等工作;要落实分餐制,减少用餐人员聚集。疫情防控期间,各部门(单位)结合工作实际,经主要负责同志同意后,非必要岗位工作人员亦可利用电话、微信等多渠道在家开展工作,尽量减少人员聚集。各部门(单位)要减少各类会议活动,能用视频召开的会议,不召开集中会议。
 
  三、提供公共服务的窗口单位要积极推行网上政务服务,大力倡导企业和群众通过网上平台、网络客户端、手机APP等办理政务服务事项。
 
  四、请各部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政治责任,亲自抓好此项工作,落实《达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居家医学观察指南》(附件2),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全力以赴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请各部门(单位)于2月2日16时前将本部门(单位)接受居家观察人员统计表(包括已结束观察)(附件3)经主要领导审签后报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联系人:张曦,电话:2102235,联系邮箱:540294096 qq.com。
 
  五、其他各县(市)可参照执行。
 
  达州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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