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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食安办,县级相关部门:
当前,我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处于极其关键时期,防控形势非常严峻,为确保全县人民健康安全,防止疫情蔓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中央、省、市部署和全省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1级响应要求,经开江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决定,现就有关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自2020年2月8日起,全县所有超市、副食店等保障人民群众生活的经营店营业时间为每日9:00—17:00。
二、各超市、副食店要对进店购物的消费者进行体温检测,未戴口罩者禁止进店购物。各经营者每天要对经营场所进行消杀。
三、任何超市、副食店不得在规定外的时间进行经营活动,一旦发现私自经营的,严格进行处理。
特此通知
开江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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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公网安备 511723020000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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