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就业服务管理局关于开展新入职人员单位就业(用工备案)的通知
时间:2020-06-18 10:22:40 来源:开江人社局 作者:开江人社局 点击:
各企业单位:
根据《四川省就业和使用登记办法》(川人社发〔2014〕30号)文件要求,用人单位应为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同时办理劳动用工备案。为此,按照四川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管理信息系统V2.0工作要求,用人单位需要将2020年以来新入职员工基础信息录入四川省就业创业网上服务大厅,进行单位就业(用工备案)登记,失业后办理失业保险金的申领。
开江县就业服务管理局
2020年6月16日
单位就业登记网上办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