窃电违法 代价高昂!开江“7.19”窃电致人触电死亡事故 - 公示公告 - 开江网
窃电违法 代价高昂!开江“7.19”窃电致人触电死亡事故

时间:2021-07-23 10:20:03  来源:开江电力公司  作者:   点击:
  2021年7月19日,开江县新宁镇橄榄街天曼商务宾馆发生一起因窃电致人触电死亡事故。触电死亡人员邓建明,男,现年52岁,开江县普安镇人。
  触电死亡事故地点
 
  2021年7月19日上午8点40分,开江明月电力有限公司城区供电所接到天曼商务宾馆老板余世平请求停电的电话,接到电话后,城区供电所人员立即赶赴现场采取停电措施,紧急停电。随后,开江县120急救中心、消防大队、公安局、经信局和开江电力公司等相关部门和单位赶赴现场,县公安局立即封锁现场,锁定证据,相关单位立即开展现场查勘,并对事故开展调查。
 
  经现场检查发现,天曼商务宾馆擅自剥开开江明月电力有限公司线路管道,私自搭接线路窃电向宾馆一、二楼供电。事发当天,天曼商务宾馆老板请邓建明为其宾馆三、四楼搭接线路窃电,邓建明因窃电操作不慎引发触电,虽经120医生现场急救,但无力回天,宣告死亡。
  窃电搭火触电死亡现场裸露导线
 
  近年来,开江明月电力有限公司通过加强反窃电宣传和对窃电违法分子加大打击力度,但仍有一些顽固分子贪图小便宜,顶风作案。窃电行为危害巨大,轻则使低压电气设施受损,造成局部供电中断,重则导致电网事故,引发大面积停电的严重后果。另外,窃电者极易在窃电时造成触电伤亡事故,威胁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安全。
 
  窃电,不但要承担极高的经济代价,更要承担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盗窃电能的,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追缴电费并处应交电费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为了维护良好的供用电市场和环境,开江明月电力有限公司接下来一方面联合县经信局电力执法大队和公安机关开展大规模反窃电专项行动,形成打击窃电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另一方面加大技术创新,利用大数据平台,快速发现、定位窃电用户,形成“精准打击”态势,使窃电行为无处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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