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开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开江县委组织部发布《关于举行2021年第三次全县拟任科级领导职务廉政法规资格暨政治理论水平任职资格考试的通知》。
报名时间:8月23日上午9:00至8月24日下午17:00
报名地点:开江县纪委案件审理室
考试通知节选:按照《达州市纪委达州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科级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工作〉的通知》(达市纪发〔2010〕1号)、《中共开江县纪委中共开江县委组织部中共开江县委宣传部关于开展科级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和理论考试工作的通知》(开江纪发〔2010〕12号)、《中共开江县纪委中共开江县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开江县拟任科级领导职务廉政法规资格考试的规定〉的通知》(开江纪发〔2012〕9号)文件的要求,现将2021年第三次全县拟任科级领导职务廉政法规资格暨政治理论水平任职资格考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考对象
全县具备提拔为正、副科级领导职务条件的干部(含优秀年轻干部)。本考试采取自愿报名和组织安排相结合的形式。
二、考试办法
(一)考试时间:2021年8月27日上午9:00-10:30(暂定)。
(二)考试地点:开江县纪委八楼会议室(暂定)。
(三)考试方式:考试实行百分制,采取闭卷方式,60分合格。
(四)考试内容:
(1)政治理论内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党史和新中国史,党章党规党纪等党的基本理论和党性教育内容;经济、法律、公共管理、民族宗教和世情国情省情等基本知识;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五次、六次、七次、八次全会精神,以及近两年时事要点。
(2)廉政法规内容。重点围绕党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命题。
(五)考试结果运用:
(1)考试成绩记入个人廉政档案和干部人事档案。
(2)考试成绩合格者具备拟提拔资格,自考试之日起成绩三年内有效。
三、报名方法
(一)报名时间:2021年8月23日上午9:00至8月24日下午17:00,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地点:开江县纪委案件审理室。
(三)报名须知:报名时携带本人身份证、一寸免冠照片1张。
(四)咨询电话:8237086(县纪委案件审理室)、8268288(县委组织部干监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