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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例,办理成功!

时间:2023-03-09 11:48:55  来源:开江县公安局  作者:   点击:
  为进一步深化户政管理“放管服”改革工作
 
  提升户政服务便利化水平
 
  自川渝黔滇“跨省通办”业务开通以来
 
  开江县公安局多渠道广泛宣传
 
  近日
 
  为云南籍群众朱某
 
  成功办理首例跨省临时身份证
 
  原来事情是这样的
 
  近日,云南籍朱某前往开江县公安局户政窗口咨询求助:因身份证丢失急需补办身份证参加考试报名。
 
  窗口工作人员向朱某宣传“便民新政”--临时居民身份证川渝黔滇“跨省通办”业务,并立即受理了朱某的跨省异地临时身份证业务。
  
  经云南省公安机关审核签发该临时身份证受理信息后,我窗口工作人员立即通知朱某前来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解决了朱某的燃眉之急,并拿到了首张跨省通办的临时身份证。
 
  朱某对公安户政的便民举措和工作人员的态度表示非常感谢。
 
  下面跟着警察蜀黍
 
  一起了解
 
  临时居民身份证川渝黔滇
 
  “跨省通办”怎么申领
 
  重庆市、贵州省、云南省户籍居民离开户籍地,在我县内有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已向我局异地身份证受理点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且户籍地公安机关已对该受理信息进行了审核签发后,可以向异地身份证受理点申请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
 
  (一)受理条件
 
  1  现户口在渝黔滇三地内的居民;
 
  2  已在我县申请办理跨省异地居民身份证;
 
  3  在我县有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
 
  (二)申领对象
 
  1  本人申请;
 
  2  未成年人、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由监护人代为申请。
 
  (三)办理流程
 
  1.申请受理
 
  向我局异地身份证受理点同时提出异地居民身份证和临时居民身份证办理申请。
 
  2.受理信息流转
 
  受理地公安机关将异地居民身份证受理信息通过系统自动传送至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
 
  3.审核签发
 
  户籍地公安机关接收到受理信息,确认申请人身份信息准确无误后,于5日内完成审核签发工作。
 
  4.证件制作分发
 
  受理地公安机关接到户籍地公安机关审核签发信息后,按照规范完成临时居民身份证件制作,并及时发放给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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