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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醒!4月5日,这些车辆禁止上四川高速

时间:2023-04-06 09:55:02  来源:四川在线  作者:   点击:
  清明假期即将来临,
 
  四川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
 
  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联合发布通告,
 
  决定于2023年4月5日全天
 
  对通行四川境内高速公路的
 
  货运车辆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
 
  实施临时交通管制措施
 
  (军用运输车辆除外)
 
  具体情况如下
 
  ↓↓↓
 
  4月5日0时至24时,四川境内高速公路禁止危险货物、大件物品运输车辆通行,确需通过高速公路运输机场航空燃油、高速公路加油站燃油等特殊情况下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应提前联系公安交警和交通执法部门,避开车流高峰时段,在监管下就近、短暂安全通过高速公路。同时,对除鲜活农产品运输车以外的三轴(含)以上货运车辆,将采取临时管制、错峰通行的措施。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人员指引车辆。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供图
 
  运输企业应根据通告规定,合理调整运输计划和路线,确保相关车辆在管制时间前驶离高速公路,并做好驾驶人的安全培训和监督。对违反通告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高速公路交通执法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四川省高速公路条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另外,清明节假期间,高速公路施工路段一律停止作业,按照行业标准恢复路面,无法撤场的施工路段,要恢复有效路面,撤离施工机具,严格按照施工区域规范设置相关标志标牌和安防设施。
 
  四川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提醒:2023年清明假期将至,预计会出现祭扫提前、周期拉长,群众祭扫出行与近郊游、短途出行交织叠加,近郊景区道路交通流量大幅增加等情况。陵园、墓区、景区多位于山区,道路弯多坡陡、临水临崖、路窄难行。请驾驶员朋友出行提前规划好路线行程,尽量避开高峰时段,驾车时注意保持安全车距,小心谨慎驾驶,不要强行超车、会车。
 
  如果发生未造成人员伤亡的轻微交通事故,当事人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拍照取证并记录事故现场相关信息,快速撤离现场,之后可以到当地交警部门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中心进行保险理赔。涉及人员伤亡的,要立即报警,马上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车后来车方向150米处设置三角警示牌,车内人员迅速转移到护栏外等候,确保自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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