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来啦!
7月1日起,
达州可申请房贷“商转公”!
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近日印发“关于开展商业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业务的通知”,旨在进一步减轻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还贷压力,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
该政策定于7月1日起实施。文件对转贷条件、贷款额度及期限、所需贷款资料、办理流程等进行了规定。
办理“商转公”贷款
需同时具备6项条件
√市民已办理了商贷;
√所购住房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办妥商贷住房的正式抵押登记手续,并符合《达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贷款条件;
√发放原商贷的商业银行为该套住房的唯一抵押权人且无其他抵押、查封、保全、设定居住权等权利限制;
√原商贷银行同意申请人结清商贷贷款余额;
√申请转贷房屋须与原商贷为同一套普通自住住房;
√转贷申请人必须与房屋产权人、抵押人一致等。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能申请商转公贷款业务:
提取公积金用于一次性结清本笔商贷;所购房屋办理了组合贷款;
共同产权人除配偶外,有第三人。
文件规定,商转公贷款额度及期限不得超过《达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规定的最高贷款额度及期限,且不得高于原商业贷款剩余本金余额。
“商转公”办理流程分为
本行直转、先还后贷2种情况
本行直转。申请人原商贷银行为公积金中心委贷银行的,可向原商贷银行直接申请商转公贷款,不需先结清贷款余额。
先还后贷。申请人原商贷银行为公积金中心非委贷银行的,需自筹资金结清原商贷,解除原房产抵押,后贷办理商转公贷款,且须在还清商贷后一年内办理。
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特别提醒,办理商转公申请前,申请人须到受托银行窗口或住房公积金窗口,认真咨询2个关键问题:是否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试算公积金贷款额度,以此判断是否申请商转公贷款。若盲目申请,导致还清商贷后无法办理公积金贷款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行负责。
此外,原商业贷款已签订《达州市住房公积金委托按年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协议书》的,须先终止该商贷按年提取还贷协议,再重新签订公积金贷款按年提取协议。
点击查看达州房贷“商转公”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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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开展商业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业务实施细则》
这里还有个好消息!
达州市住房公积金
租房提取政策有重大调整
支持多子女家庭租房提取
近日,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
具体如下:
一是支持多子女家庭租房提取。对在工作地或缴存地没有自住住房的多子女家庭,租房提取额度上调至2.4万元/年;对在工作地或缴存地仅有一套自住住房的多子女家庭,支持租房改善居住环境,提取额度不超过1.80万元/年。
二是增加租房按月提取服务方式。缴存人租房提取可自主选择按年或按月提取方式,对于租房选择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每月提取一次,可通过达州市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个人网厅等线上服务渠道自助办理租房约定提取签约,也可以提供相关手续资料到柜台申请签约,签约有效期一年(12期),协议次月生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每月的18日至25日按月扣划资金到提取申请人指定的账户。
三是灵活办理租房提取业务。缴存人申请租房提取应提供个人及家庭成员房屋登记记录及租房提取相关资料;对未提供个人及家庭成员房屋登记记录的,可签订《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个人承诺及查询授权书》,授权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到相关部门进行核查。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醒缴存职工在办理租房提取业务时,一定要据实提交完整、真实、准确、合法、有效的信息和资料依法依规办理,对提供虚假承诺和虚假资料信息的,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按照《达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及《达州市违规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事关达州购房补贴!
官方回复
近日
通川区居民王先生
来电达州晚报民生热线
0818-2382258
咨询
达州中心城区买新房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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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听说前不久市政府印发了“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十条措施”,我想问一下,在达州中心城区购买新房有啥优惠政策?
通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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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达州市人民政府2023年1月18日印发的《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十条措施》第一条“对在中心城区购买首套新建商品房住房的购房人,按建筑面积给予每平方米200元的财政补贴,最高不超过2.5万元;购买第二套改善性新建商品房住房的购房人,按建筑面积给予每平方米100元的财政补贴,最高不超过1.5万元。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高层次人才在前述基础上再给予每平方米50元的财政补贴,每户最高不超过5000元。购买第三套及以上新建商品房住房不予补贴。”以及第四条“对在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房住房同时购买产权车库(车位)的,按每个车库(车位)给予3000元财政补贴,每户最高补贴6000元。”建议您选中意向房源后,咨询其所属辖区房产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