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捞销售!宝石水库鲢鳙鱼,销售商公开竞选!快来报名→ - 公示公告 - 开江网
捕捞销售!宝石水库鲢鳙鱼,销售商公开竞选!快来报名→

时间:2023-08-29 11:36:02  来源:宝石桥水库管理处  作者:   点击:
  近日
 
  开江宝石桥水库管理处发布了
 
  关于
 
  开江县宝石桥水库
 
  2023年度有机鲢鳙鱼捕捞销售公告
 
  (第二次)
 
  详情如下
 
  👇👇👇
 
  为促进宝石桥水库水质持续改善,拟开展宝石桥水库成鱼捕捞销售工作,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开江县宝石桥水库生态渔业管护方案》和《开江县宝石桥水库水生生物资源调查及水质生物修复方案》,现对宝石桥水库2023年度有机鲢鳙鱼销售商进行公开竞选,特邀请符合条件的销售商前来参加竞标。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开江县宝石桥水库2023年度有机鲢鳙鱼捕捞销售项目。
 
  项目内容:捕捞销售商自行聘请符合资质的捕捞队伍,备船只和网具等捕捞工具,对开江县宝石桥水库3斤以上的有机鲢鳙鱼采用“赶、拦、刺、张”联合渔法进行捕捞并销售,实现捕捞销售总数量为13万斤以上(含13万斤)。
 
  项目地点:开江县宝石桥水库。
 
  二、捕捞销售时间
 
  1.今年分两次捕捞销售,公开竞争一次。
 
  2.第一次捕捞销售时间为:
 
  2023年9月15日-2023年10月15日;
 
  第二次捕捞销售时间为:
 
  2024年1月8日—2024年2月7日。
 
  1.报名单位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法人、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安排的捕捞队伍应当具有丰富的捕捞经验,能够提供近三年以来承担大中型水库捕捞工作的业绩且无安全事故发生;具有内陆渔业捕捞许可证,投入项目渔船检验合格证书,作业人员具有内陆渔业船舶驾驶证且在有效期内;投入项目成员按国家规定购买内陆渔业行业保险,保险额度50万以上(签订合同前购买)。
 
  3.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规,服从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接受采购人工作要求。
 
  4.具有较好的销售经验及销售渠道,能在规定的时间内顺利完成成鱼捕捞销售工作。
 
  四、销售商的产生
 
  1.宝石桥水库2023年度有机鲢鳙鱼捕捞销售项目采取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确定销售商,并予以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签订捕捞销售协议。
 
  2.报名时间及要求:报名的单位于2023年8月29日-9月4日下午16:00在开江宝石桥水库管理处综经科报名,并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竞选保证金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转账至开江宝石桥水库管理处对公账户(开户行:开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账号:88170120004944295),竞标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开江宝石桥水库管理处予以退还。
 
  3.报名所需资料:报名人员应为报名的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需携带单位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受权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备查)、内陆渔业捕捞许可证、捕捞船舶合格证书、船舶驾驶证(参与捕捞人员的驾驶证两个以上)、报价表等,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或逾时到达指定地点的,不得参与竞标。
 
  4.竞价时间:2023年9月5日上午10点。
 
  5.竞价地点:开江宝石桥水库管理处底楼会议室。
 
  6.竞价规则及相关要求
 
  (1)销售竞标基价均为库边价,鳙鱼6.5元/斤、鲢鱼2.5元/斤。库边价,是指竞选确定的销售商安排的捕捞队伍从宝石桥水库捕捞到三斤以上的有机鲢鱼、鳙鱼,给付给开江宝石桥水库管理处的鱼肉价格。整个捕捞过程及销售中的所有成本由销售商负责,包括离开水库库岸前的捕捞、起鱼、称重、拣鱼、装车、船只网具、人员工资、食宿、税费等所有成本费用。报名的单位的报价应不低于销售竞标基价。报名的单位竞选时,每次报价上浮不得少于0.1元/斤,鲢鱼、鳙鱼上浮数量一致。
 
  (2)现场公布参加竞选销售商名单后,以填报竞价单方式竞价。每轮报价完成后当场公布本轮的最高报价,愿意继续参加下一轮竞价的销售商报价不得低于上一轮的最高报价,如此循环,报价最高者确定为成交销售商。
 
  (3)中选销售商应在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200000元(大写:贰拾万元整)转账至开江宝石桥水库管理处对公账户(开户行:开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账号:88170120004944295),缴纳履约保证金后双方签订捕捞销售协议。捕捞销售结束后,若达到13万斤以上(含13万斤)的目标,则5个工作日内由开江宝石桥水库管理处退还履约保证金;若达不到13万斤及以上的目标,则由开江宝石桥水库管理处按照少1斤扣除2元履约保证金的方式与销售商进行核算后按实际金额予以返还。
 
  五、资金结算
 
  销售价款实行日结算制度,销售商应将当日销售价款以现金或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给开江宝石桥水库管理处,由财务科负责销售价款的收取和资金监管。
 
  六、监督管理
 
  开江宝石桥水库管理处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次捕捞及销售工作,竞选过程由水管处纪委会同县财政、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派员监督,如发现违规违纪现象,请与开江宝石桥水库管理处纪委联系,联系电话:18228615124。
 
  七、本公告由开江宝石桥水库管理处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艳
 
  联系电话:
 
  0818-8223121 18284638931
 
  联系地址:开江县新宁镇东大街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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