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开江县人民政府授予回龙镇陈家沟村朱洪艳同志“见义勇为公民”荣誉称号。引导全县广大干部群众以见义勇为先进个人为榜样,学习他们见义勇为、舍己救人、崇德向善的高尚情操,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让社会充满正能量。
据了解,朱洪艳是开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回龙信用社工作的一名安保人员。2022年11月17日17时许,在河边清洗拖把的朱洪艳突然听到孩子的呼救声,发现一名幼童在河中央拼命挣扎,她当即扔下拖把,扑进冰冷的河中救人。开江县依据《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开江县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实施办法》,经县第十九届人民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决定授予朱洪艳同志“见义勇为公民”荣誉称号。
朱洪艳表示:“很荣幸获得这个荣誉称号,在我看来,危急时刻我只想救人,这是一件举手之劳的小事。我相信,换作任何人,遇到这样的情况都会做出同样的选择。”
开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回龙信用社熊浪:“我们的同事朱洪艳,她能获得见义勇为这个荣誉称号实至名归,也是我们每个人学习的榜样,我们都为有这样见义勇为的同事感到骄傲和自豪。”
开江县回龙镇副镇长王攀登:“我们将组织全镇干部群众,学习朱洪艳见义勇为的英勇事迹,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互帮互助的良好社会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