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市民!专项整治,持续到2月8日→ - 公示公告 - 开江网
@开江市民!专项整治,持续到2月8日→

时间:2024-01-14 10:28:00  来源:达州发布  作者:   点击:
1月11日
小编从“达州应急”获悉
达州市重拳出击
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
专项整治行动
 
  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严厉打击整治非法储存、非法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夯实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生产基础,集中力量整治一批典型非法违法行为,防范遏制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安办决定在全市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
 
整治时间
  2024年1月5日—2024年2月8日,分四个阶段在全市开展。
  第一阶段(1月5日—1月10日)政策宣传培训,集中培训学习,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部署,确保相关政策要求宣传到每一个乡镇、每一个网点。
  第二阶段(1月11日—1月20日)乡镇全覆盖清理核查,全覆盖对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条件进行初核,对非法储存、经营的个人或单位依法打击和取缔。
  第三阶段(1月15日—1月31日)县级联合全覆盖复核整改,统筹协调公安、行政审批、市场监管等部门,全覆盖现场复核。
  第四阶段(1月25日—2月5日)市安办督导检查市安办组织工作组督导各地工作开展情况,按比例对各地经营许可复核达标的批发零售经营单位进行抽查,对相关县级部门履职情况进行督导。
 
整治内容
  一、批发企业向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个人或单位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
  二、个人或单位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或《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已过期,但仍非法从事烟花爆竹销售的行为;
  三、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存在“上宅下店”、“前店后宅”、与周边建筑物安全间距不足等违法违规的行为;
  四、个人或单位非法储存烟花爆竹产品的行为;
  五、乡镇实有烟花爆竹零售店(点)数量超过布点规划数量的行为。
  六、禁燃禁放区域内,非法从事烟花爆竹储存、销售的行为
 
整治要求
  一要以更高的站位认清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是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以及主题教育“安全领域突出问题和作风不实、欺上瞒下等问题专项整治”的重要举措,各县(市、区)安委会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立即行动,力求实效。
  二要强化统筹部署推进,各地要运用行政处罚、公开曝光、联合惩戒、责任追究等手段,强化行刑衔接,对组织、参与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人员,对涉案烟花爆竹从业单位,对许可证过期仍组织经营,要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罚和刑事追究。
  三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对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进行广泛宣传发动,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形成宣传声势,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四要畅通举报奖励渠道、鼓励人民群众举报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等违法行为,充分发动烟花爆竹“打非”人民战争。
 
  举报电话:
  达州市应急管理局:0818-2386404
  通川区应急管理局:0818-3299839
  达川区应急管理局:0818-2107003
  万源市应急管理局:0818-8619997
  宣汉县应急管理局:0818-5227783
  大竹县应急管理局:0818-6223535
  渠县应急管理局:0818-7210828
  开江县应急管理局:0818-8232091
  达州高新区应急管理局:0818-2100704
  东部经开区法治和应急局:08182766908

相关信息:

走进开江


主办:中共开江县委  开江县人民政府   承办:开江县委宣传部 开江县互联网信息管理中心 技术支持:英凯迪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818-8239177 投稿E_MAIR:sckjwxb@163.com 传真:0818-8222254 新闻QQ:372815112
申明:转载请注明出处   ©Copyright 2015 开江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联网新闻登载服务许可证:川新备15-140013      备案号:蜀ICP备16027395号     

川公网安备 511723020000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