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员超载
是极其危险的交通违法行为
同时,也是交警部门的
重!点!查!处!对!象!
为了图一时的方便
置一车人的生命安危于不顾
这样的“铤而走险”的荒唐行为
是可忍?交警们绝不能忍
案例(一)
8月5日,一大队民警辅警在晋新高速晋城东收费站开展夏季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发现一辆白色小型汽车的车厢里,满满当当塞了一车人,存在超员嫌疑。执勤民警立即示意车辆驾驶人停车接受检查,核查发现该车核载5人,实载6人,超员1人。当民警询问该车驾驶人为什么要超员时,张某告诉民警车内都是自家人,想着多了一个小孩没什么问题。
民警对驾驶员张某进行了批评和普法教育,告知他安全细节不能放松,不能图一时方便,而罔顾自身和他人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之后民警对张某实施驾驶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案例(二)
8月9日上午,三大队民警在辖区东阳关执勤点查处超员20%以上未达50%违法行为一起。经查该车核载5人实载6人,属于超员违法行为。民警对驾驶员进行了严肃批评,责令其转运车内超员乘客,并依法对其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案例(三)
8月10日,三大队民警在辖区东阳关执勤点查处超员20%以上未达50%违法行为一起。经查该车核载5人实载6人,属于超员违法行为。民警对驾驶员进行了严肃批评,责令其转运车内超员乘客,并依法对其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案例(四)
8月11日,七大队执勤民警在王莽岭景区收费站开展夏季整治行动时,发现号牌为晋EQ****小型普通客车核载5人,实载6人,超员1人,民警对驾乘人员现场进行安全教育,并责令驾驶员将超员部分转运,并开具处罚决定书。
案例(五)
8月11日中午12时许,三大队民辅警在东阳关检查站执勤时,一辆黑色越野车吸引了民警的注意。只见该车突然停靠在检查站入口处,并迟迟不前,正在民警疑惑时,突然从车内副驾驶位下来一人,翻越护栏进入高速旁边的林地。车辆在恢复行驶进入检查站后被民警拦停。令人哭笑不得的是,核载5人的车上此时仍坐着6个人。在民警对驾驶人进行教育后,驾驶人也将提前下车的第7人叫了回来。民警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对驾驶人进行了处罚,并帮助转运超员人员。
问 车辆超员会怎么处罚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
1、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罚款200元,记3分。
2、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到百分之二十,或者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百的,罚款200元,记6分。
3、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百的,罚款200元,记9分。
4、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百以上的,罚款200元,记12分。
问 私家车多坐一个小孩算超员吗?如果大人抱着小孩是不是“不算数”?
“超员”仅与车内人员数量有关,与乘坐人员的高矮、胖瘦、年龄均无关系。所以,只要车内乘员大于行驶证核载人数,就属于超员,即便多出来的只是一个被父母抱在怀里的婴儿。
超员的危害
危害一:会让车辆不稳定
超员导致车辆超出其载重量,会增加司机在行车过程中的不稳定性,使得车辆惯性加大、制动距离加长,危险性也相应增大。
危害二:容易爆胎、失控
如果严重超员,车辆极易因轮胎负荷过重、变形过大引发爆胎、突然偏驶、制动失灵、转向失控等。
危害三:让逃生和抢救变难
特别是发生交通事故、车辆自燃等意外情况时,客车超员给乘客逃生、抢救伤员带来极大困难。
危害四:更易铤而走险
超员车辆往往为躲避检查,和执勤交警“捉迷藏”,不是超速行驶就是夜间行驶。
危害五:无座乘客最危险
超员的那部分乘客几乎没有任何安全设施保护,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如车辆侧翻等,将是首先伤亡的人员。
高速交警提醒
不驾驶超员车辆
不乘坐超员车辆
对自己的生命安全负责
更是对亲人的生命安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