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令丨“廉音传天府”清廉主题歌曲创作暨“校园廉声”大学生歌咏比赛 - 公示公告 - 开江网
征集令丨“廉音传天府”清廉主题歌曲创作暨“校园廉声”大学生歌咏比赛

时间:2024-03-20 09:43:00  来源:廉洁四川  作者:   点击:
号外!号外!
“廉音传天府”清廉主题歌曲创作
暨“校园廉声”大学生歌咏比赛开始啦!
 
 
如果用一首歌来表现您眼中的大美中国,
您可能会情不自禁地哼起,
灯火里的中国,青春婀娜,
灯火里的中国,胸怀辽阔。
那如果用一首歌来表现您眼中的“廉洁”
您觉得它会是什么样的歌词,什么样的旋律?
 
 
今天,
四川省纪委监委向最有音乐天赋的您发出邀请,
用音符勾勒“廉洁”质感,
用文字表现“廉洁”内涵,
用歌声赋予“廉洁”生命。
用您独特的创作、悠扬的歌声为“廉洁”插上一双“翅膀”,让它飞入“寻常百姓家”!
 
 
那么,这次的作品有什么要求?
 
  一、“廉音传天府”清廉主题歌曲创作
 
  1.作品内容主题鲜明、歌词生动、旋律优美,风格形式不限,忌生硬说教,做到“唱廉不见廉”,力求朗朗上口、易于传唱。
 
  2.作品以录音小样为载体,单个作品时长不超过5分钟,格式为MP3/WAV,音频采样率不低于48kHz,16位采样,保证音质完好清晰,无失真、噪声杂音干扰、音量忽大忽小现象。
 
  3.投稿时须提交音频小样、歌谱、歌词电子档各1份。
 
  二、“校园廉声”大学生歌咏比赛
 
  1.以崇廉尚实、崇德向善为主题,可原创、可翻唱,演唱形式风格不限,独唱、合唱及其他表演唱等均可。
 
  2.作品以现场演唱视频为载体,单个作品时长为5分钟以内,视频格式为MP4/MOV,分辨率为1920*1080或以上,大小为1G以内,保证音质完好、画质清晰、制作精良。
 
  3.参赛人员或队伍应有较高的音乐素养和表演能力,形象打扮符合歌曲内容。
 
我能参加这次大赛吗?
 
  当然啦!“廉音传天府”清廉主题歌曲创作面向社会各界征集,全国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各大高校、媒体机构、社会团体等组织或个人均可参与;“校园廉声”大学生歌咏比赛面向全省各高等学校师生,以学生群体为主,个人或团体均可参与。
 
  只要您享受创作、热爱音乐,我们均热忱欢迎!
 
  虽说重在参与,拿不拿奖无所谓,但是,我们是设有奖项的哦!
 
  一、“廉音传天府”清廉主题歌曲创作
 
  一等奖1名(奖金20000元)
 
  二等奖2名(奖金各10000元)
 
  三等奖3名(奖金各5000元)
 
  优秀奖10名(颁发证书及文创纪念品)
 
  (奖金均为税前金额)
 
  二、“校园廉声”大学生歌咏比赛
 
  1.独唱类:
 
  一等奖1名(奖金3000元)
 
  二等奖2名(奖金各2000元)
 
  三等奖3名(奖金各1000元)
 
  优秀奖10名(颁发证书及文创纪念品)
 
  (奖金均为税前金额)
 
  2.合唱类:
 
  一等奖1名(奖金6000元)
 
  二等奖2名(奖金各4000元)
 
  三等奖3名(奖金各2000元)
 
  优秀奖10名(颁发证书及文创纪念品)
 
  (奖金均为税前金额)
 
  主办方将为获奖作品颁发证书。
 
哇!这些重量级奖项是如何评出来的呢?
 
  奖项评选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征集阶段:即日起至4月25日,收集汇总作品。
 
  评选阶段:4月25日—5月5日,由活动组委会邀请专家评审,根据打分情况评出最终奖项。
 
如此好听的歌曲,我们在哪些平台才可以听到呢?
 
  5月10日,在四川省第三届“510(我要廉)”廉洁文化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上正式发布“廉音传天府”清廉主题歌曲,展演“校园廉声”大学生歌咏比赛一等奖作品。
 
  启动仪式后,通过全媒体平台公布获奖作品名单,并对获奖作品进行展播。
 
好想报名,赶紧告诉我报名方式呀!
 
  作品报送时间从即日起至4月25日,参赛人员(单位)将参赛作品、报名表以及承诺书,统一整理为1个压缩包。
 
  压缩包和邮件主题命名为:“廉音传天府”歌曲创作/“校园廉声”歌咏比赛+作者+联系电话。
 
  报送至邮箱:
 
  mysjwxcb vip.163.com
 
  联系人:蒲桢
 
  联系电话:0816-2539463
 
明白了!那还有其他需要注意的事项吗?
 
  (一)“廉音传天府”清廉主题歌曲创作所有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不得抄袭、冒用、剽窃他人作品,不得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利。
 
  (二)所有参赛作品不能为其它同类赛事或征集活动获奖作品及已经公开发表过的作品。
 
  (三)参赛作品的全部内容(含附件)均由提供它的应征者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四)获奖作品著作权归四川省纪委监委所有,作者不得再以任何形式使用或转让,作者享有署名权,四川省纪委监委有权对获奖作品进行开发、修改等。
 
  (五)本次大赛的最终解释权归四川省纪委监委所有。
 
(附件)请扫二维码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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