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S司机注意!5月6日0时起,正式启用! - 公示公告 - 开江网
川S司机注意!5月6日0时起,正式启用!

时间:2024-05-02 20:34:00  来源:达州发布  作者:   点击:
刚刚
达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发布了关于启用13处
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通告
将于5月6日0时起
对“违法停车”进行自动检测记录,
并依法给予处罚。
详情如下
↓↓↓
 
  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执法工作公开、公正,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第157号令)第16条第2款规定,达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对达州市主城区13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点位予以公布,相关设备对“违法停车”进行自动检测记录,并依法给予处罚。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设备地点
 
  (一)江湾城片区
  1.青杠垭路江湾城二期南门路段;
  2.青杠垭路江湾城六期1号门路段;
  3.青杠垭路中国银行路段;
  4.青杠垭路张家坝安置小区北门路段;
  5.青杠垭路江湾城一小路段。
 
  (二)南外片区
  6.盛达路达川区实验小学路段;
  7.汉兴大道二段达川区实验小学路段。
 
  (三)西外片区
  8.博文街中迪广场路段;
  9.金兰路市税务局路段;
  10.体育路八小金兰校区路段;
  11.永和街市公安局路段;
  12.新锦街国际新城路段;
  13.西河路铁建广场路段。
 
 
二、查处主要违法行为
 
  (一)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驾驶人不在现场,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
 
  (二)机动车违反规定临时停车,驾驶人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
 
三、法律责任
 
  对以上交通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四、启用时间
 
  本通告设备自2024年5月6日0时起正式投入使用,敬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出行,共创安全畅通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达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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