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春节元宵节期间烟花爆竹管控!开江多部门联合发布通告→ - 公示公告 - 开江网
事关春节元宵节期间烟花爆竹管控!开江多部门联合发布通告→

时间:2025-01-17 21:54:00  来源:开江县公安局、达州市开江生态环境局等4部门  作者:   点击:
开江县公安局
达州市开江生态环境局
开江县应急管理局
开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2025年春节元宵节期间烟花爆竹管控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春节元宵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减少环境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燃区域
 
  1.淙城街道全域;
 
  2.新宁镇(沙坝场社区、沙坝村、石垭口村、丁家山村、袁家坪村除外);
 
  3.普安镇(骑龙社区、新店子村、沙河村除外);
 
  4.永兴镇糖房坝村;
 
  5.讲治镇镇龙寺村。
 
  二、除禁燃区域外,禁止在下列地点燃放烟花爆竹
 
  1.广场、市场、宗教场所、景区、公园、商场、超市、大型文体活动场所、休闲娱乐场所、党政机关、居民小区等人员密集场所;
 
  2.医疗机构、中小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图书馆、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周围区域内;
 
  3.汽车站、停车场以及重要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
 
  4.加油(气)站、烟花爆竹经营(储存)点、民用爆炸物品储存等生产、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场点以及禁止使用明火的场所及周围区域内;
 
  5.山(树)林等重点防火区及周围区域内;
 
  6.房屋屋顶、露台、楼梯、走廊、窗口等地点;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场所。
 
  三、重点管控时段
 
  2025年1月18日至2025年2月13日。
 
  四、处罚依据
 
  在禁燃禁放区域、重点管控时段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国家、集体或其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监督方式
 
  鼓励广大群众对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
 
  开江县公安局举报电话:110
 
  达州市开江生态环境局举报电话:0818-8312369
 
  开江县应急管理局举报电话:0818-8235218
 
  开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举报电话:0818-8228110
 
  特此通告
 
 
开江县公安局
达州市开江生态环境局
开江县应急管理局
开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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