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我回来了!|田城“耍火龙”(附交通 飞行 烟花管控细则) - 公示公告 - 开江网
各位!我回来了!|田城“耍火龙”(附交通 飞行 烟花管控细则)

时间:2025-02-07 11:20:00  来源:开江网  作者:   点击:
重磅!来了!开江县“耍火龙”展演活动最新通知(附提醒)
(https://mp.weixin.qq.com/s/eaFRZMWFuXF4HBOwdXLfIA)
 
 
大家期待已久的
“舞火龙”活动又要上演了
 

2月8日
“龙狮欢舞·巳巳如意”
开江县2025年田城“耍火龙”展演活动
即将闪亮登场

图片图片图片
 
 
 
根据历年“耍火龙”活动开展情况,
每年活动期间,
全国各地前来观看的人员较多,
车流量较大。
为确保田城“耍火龙”
传统民俗文化活动安全、顺利进行
开江公安发布注意事项以及相关通告
快跟着小编一起划重点
↓↓↓
 
观看“耍火龙”民俗文化展演
友情提醒
 
  一、橄榄广场→五路口→牛山寺公园为交通管制区域,道路沿线除消防车、救护车、抢险车和信号车等特种车辆以外,禁止一切机动车辆入内,通行车辆按照交警指示提前绕行。
 
  二、禁止兜售及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和管制刀具,严禁放飞孔明灯,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三、禁止私自放飞无人机干扰活动正常进行和拍摄。
 
  四、表演期间严禁观众攀越护栏、警戒带等隔离设施,严禁攀爬围墙、树木、电线杆和广告架等,严禁大量聚集到阳台、楼道、顶楼等危险区域观看,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五、观看表演时要与表演队伍保持安全距离,防止铁水烫伤皮肤和衣物,并照看好老人和小孩,避免发生踩踏事故。
 
  六、观看表演过程中出现身体不适等情况,可寻求现场医护人员帮助。
 
  七、遇到突发情况时,要听从执勤人员、志愿者的统一指挥和引导,有序撤离,严禁拥挤哄抢、打架斗殴和寻衅滋事。
 
  八、活动结束后,及时带走产生的垃圾,保持城市环境干净整洁。

 
开江县公安局
关于2025年田城“耍火龙”展演活动期间
实施交通管制的通告
 
  为确保2025年田城“耍火龙”展演活动安全有序开展,结合道路交通实际,开江县公安局决定对城区橄榄路及周边道路路口采取临时交通管制措施,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施时间
 
  2025年2月8日18时至展演活动结束
 
  二、管制范围
 
 
  橄榄路(清河桥至牛山寺路段)
 
  三、管控措施
 
  全幅段封闭
 
  四、注意事项
 
  (一)为保证橄榄路及周边道路路口交通安全和通行效率,开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加强路面秩序管理,除指定临时停车区域外,管制区域内所有道路禁止机动车、非机动车临时或长时停放。
 
  (二)管制区域内,除公安、武警、消防、救护、通信、电力等特种车辆外,其它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禁止进入管制区域。开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根据道路通行情况,对管理措施实施临时调整,请广大驾驶员遵守交通规则,服从现场交警指挥。
 
  (三)凡违反本通告者,开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处罚。
 
  特此通告
 
 
开江县公安局
2025年2月7日
 
 
开江县公安局
关于对“底慢小”飞行器(物)
实施临时管控的通告
 
  为维护开江县2025年田城“耍火龙”展演活动期间的空域及群众的人身安全,确保活动顺利举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四川省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就实施“低慢小”飞行器(物)临时管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控对象
 
  本通告所称“低慢小”飞行器(物),主要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含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载人气球(热气球)、飞艇、滑翔伞、动力滑翔伞、无人机、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12类。
 
  二、管控区域和时段
 
  管控区域:开江县橄榄广场、新安路、橄榄路上空及周边1公里范围内划定为临时管控区。
 
  管控时段:2025年2月8日18时至2025年2月8日21时。
 
  三、管控要求
 
  (一)在上述管控区域和时段内,禁止上述“低慢小”飞行器(物)飞行。涉及活动保障、应急救援、警务执勤等特殊任务飞行的,报开江县公安局批准后,方可实施飞行(报备地址:开江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联系电话:0818-8222074)。
 
  (二)相关从业单位和广大市民应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对于违反本通告规定飞行“低慢小”飞行器(物)的,公安机关将采取反制措施予以制止,必要时予以直接击落;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群众发现有违反本通告规定行为的,可以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
 
  特此通告
 
 
开江县公安局
2024年2月7日
 
 
开江县公安局
达州市开江生态环境局
开江县应急管理局
开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
2025年春节元宵节期间
烟花爆竹管控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春节元宵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减少环境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燃区域
 
  1.淙城街道全域;
 
  2.新宁镇(沙坝场社区、沙坝村、石垭口村、丁家山村、袁家坪村除外);
 
  3.普安镇(骑龙社区、新店子村、沙河村除外);
 
  4.永兴镇糖房坝村;
 
  5.讲治镇镇龙寺村。
 
  二、除禁燃区域外,禁止在下列地点燃放烟花爆竹
 
  1.广场、市场、宗教场所、景区、公园、商场、超市、大型文体活动场所、休闲娱乐场所、党政机关、居民小区等人员密集场所;
 
  2.医疗机构、中小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图书馆、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周围区域内;
 
  3.汽车站、停车场以及重要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
 
  4.加油(气)站、烟花爆竹经营(储存)点、民用爆炸物品储存等生产、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场点以及禁止使用明火的场所及周围区域内;
 
  5.山(树)林等重点防火区及周围区域内;
 
  6.房屋屋顶、露台、楼梯、走廊、窗口等地点;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场所。
 
  三、重点管控时段
 
  2025年1月18日至2025年2月13日。
 
  四、处罚依据
 
  在禁燃禁放区域、重点管控时段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国家、集体或其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监督方式
 
  鼓励广大群众对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
 
  开江县公安局举报电话:110
 
  达州市开江生态环境局举报电话:0818-8312369
 
  开江县应急管理局举报电话:0818-8235218
 
  开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举报电话:0818-8228110
 
  特此通告
 
 
开江县公安局
达州市开江生态环境局
开江县应急管理局
开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1月17日
 
请广大市民朋友
积极配合警方工作
共度平安春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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