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老年人药品、保健品虚假宣传
暨违法“会销”专项整治的通告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老年人药品、保健品虚假宣传专项整治的通知》(市监竞争发〔2025〕40号)要求,为切实保障老年群体合法权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老年人药品、保健品、丧葬用品虚假宣传等市场突出问题暨违法“会销”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重点整治内容
(一)聚焦老年人消费群体,重点查处以“保健”为名推销普通商品、伪高科技产品、养老服务产品等行为;重点查处各类以养生、医疗名义为噱头,进行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行为;重点查处虚假打折、不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
(二)紧盯老年人保健品违法广告突出领域和重点媒介,加大对发布“神医”“神药”广告的监测预警力度,严查保健品宣称具有疾病治疗功效的内容,防止保健食品“神药”化。坚决查处保健食品、保健产品(含医疗器械)各类违法广告行为。
(三)聚焦以老年消费群体为主、宣称功能的保健食品,重点关注宣称“降压”“治痛风”“降尿酸”等功能的保健食品。重点排查普通食品标签中含有“生物”“医药”“保健”“健康”“高新技术”等字样的产品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要求,依法查处标签、说明书中含有虚假、疾病预防和治疗功能等内容的违法行为。
(四)加强对药店销售的老年人常用药品监管,重点检查高血压、糖尿病、高血脂等慢性病以及补益类药品进货渠道,处方留存或登记等合规性情况,严查药店非法渠道购进药品以及以老年人为对象销售假劣药品行为。加大对老年人使用的血压计、血糖仪、贴敷类膏药等医疗器械的检查力度,严查无证经营,经营和使用未经注册(备案)、无合格证明文件、过期、失效的医疗器械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将老花镜、老年鞋、适老护理床、老人淋浴辅助器具等老年用品产品质量作为整治重点,重点查处伪造产品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二、重点整治领域
(一)重点类别:食品(含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丧葬用品等与老年人健康相关产品。
(二)重点场所:酒店、宾馆、村社等会销活动高发场所。
(三)重点群体:针对老年群体实施的违法会销行为。
三、整治时间
2026年1月至2026年12月
四、举报方式
(一)举报电话:12315、0818-8222181
(二)来信举报:开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大队,邮编636250
(三)举报邮箱:540823511 qq.com
五、消费提示
广大消费者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理性消费,不要轻信会销活动中的虚假宣传和夸大承诺。购买产品时,要注意查看产品的相关资质和认证,索要正规发票和凭证。鼓励广大群众一旦发现违法会销行为,立即向开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对涉嫌违法犯罪的线索,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特此通告。
开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