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公安局关于对“低慢小”飞行器(物体)实施临时管控的通告
时间:2026-02-25 14:17:00 来源:开江公安 作者: 点击:
开江县公安局
关于对“低慢小”飞行器(物体)
实施临时管控的通告
2026年2月25日(正月初九)17:00-21:00,我县将举行贺新春“耍火龙”民俗文化展演活动。为保障活动顺利进行,杜绝各类安全隐患、事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01 管控对象
本通告所称“低慢小”飞行器(物),主要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含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载人气球(热气球)、飞艇、滑翔伞、动力滑翔伞、无人机、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
02 管控区域
本通告禁飞管控区域为:橄榄广场--新安路--橄榄路--牛山寺公园上空及1公里范围内划定为临时管控区。
03 管控时段
2026年2月25日17:00至22:00。
04 管控措施
(一)在上述管控区域和时段内,禁止除活动主办方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操控无人机等“低慢小”飞行器。
(二)请广大市民应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群众发现有违反本通告规定行为的,可以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对不遵守通告要求,在管控区域上空擅自操控飞行无人机等“低慢小”飞行器的单位和个人,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开江县公安局
2026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