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城区开展文明劝导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作者:
  县级各部门、各责任一条街单位:
  
  《城区开展文明劝导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审定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开江县委办公室开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0月10日
  
  城区开展文明劝导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一步提升全县人民文明素质,以整洁优美的城乡环境和良好的精神风貌及文明形象,迎接即将在我县隆重举行的第三届全国新农村文化艺术展演首场巡演、达州市第14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现场会和“三城同创”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活动时间
  
  10月10日-11月10日。
  
  (劝导时间段为每天8:30—12:00;14:00-17:30)
  
  二、活动主体
  
  县级各部门、各责任一条街单位。
  
  三、活动内容
  
  (一)10月10日下午2:30集中开展文明劝导活动,所有挂包领导亲自带队,各责任街单位领导带头组织干部职工佩戴“文明劝导员”袖标参与义务清扫、文明劝导和日常监管工作。
  
  (二)各单位要对机关院落、院坝及家属楼开展彻底的卫生大清扫活动,11日后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职工开展文明劝导活动。
  
  (三)各责任街段要保持街面、门窗、门面、立面清洁干净;劝导居民、住户不将垃圾丢在果皮箱旁、人行道上和地面,严格落实“门前双三包”责任制。
  
  (四)责任街范围内的经营者及门市前无“骑门占道”、撑杆搭棚经营现象和流动摊点。各责任街单位要督促临街商户、住户打扫好室内卫生,屋内商品物品摆放整齐;全力清理“牛皮癣”小广告,确保街道两侧无“牛皮癣”。
  
  (五)各责任街段非机动车辆必须按头外尾内标准整齐停放在停车围栏内;机动车辆按照头外尾内整齐规范停放在划定的停车位内,其它地段严禁停车。
  
  (六)各责任街单位对发现的“脏乱差”问题要及时解决,所包责任街单位能解决的自行解决,不能解决的要及时向相关责任部门(单位)联系或向县治理办、挂包领导报告。
  
  (七)各责任街要达到地面无纸屑,街道、人行道无乱停乱放车辆,墙体立面干净无灰尘,协助做好维稳工作。
  
  (八)各责任街单位要劝导辖区内的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树立良好的公德意识,保持环境清洁卫生;对在公共(公用)设施、建筑物立面上乱张乱贴、乱刻乱画等行为进行劝导;对占用城市道路、广场等地方经营的商贩进行制止和劝导;对乱吐乱丢、乱倒污水、损坏花草树木、吵架、斗殴、散养宠物、沿街摆桌打牌、对问路者不理睬或言语不文明礼貌等不行为进行劝导;对不走斑马线横跨公路、闯红灯、乱停乱放车辆等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劝导,努力营造文明礼貌的社会氛围。
  
  (九)县上组织督查组将对各责任街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四、宣传报道
  
  (一)具体分组
  
  第一组:罗建、陈清华、卢玲宁、王心杰、刘远高、吴继承、文挥章、记者一名
  
  第二组:李逢友、熊文琦、张弟平、漆楚文、李开文、董小飞、唐晓、记者一名
  
  第三组:赵大立、李先忠、周德君、陈文斌、孙曼妮、姚国文、罗雷、王春明、记者一名
  
  第四组:杜勇、袁静、何成伟、黄龙德、王远富、王小平、许高山、张念一、记者一名
  
  (二)具体要求
  
  10月10日下午2:30,县级各挂包领导亲自带队到挂包区
  
  域参加义务清扫和文明劝导等,县电视台、县委报道组记者根据分组情况及时跟踪宣传报道。
  
  五、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文明劝导活动对深化文明城市建设意义重大,各责任街单位务必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工作做深、做细、做实,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劝管并举,增强配合。
  
  “文明劝导员”与城管执法人员要相互配合,共同做好文明劝导工作,在告知、教育、劝阻、制止工作无效的情况下,城管执法人员要按照有关法规规定处置。
  
  (三)宣扬典型,营造氛围。
  
  各责任街单位要利用各种方式大力宣传文明,机关干部要起示范带头作用。及时跟踪报道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大力宣传活动中的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着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附件:开江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县级领导挂包单位、联系乡镇、责任街文明劝导区域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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