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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江创城(2016)第6期
开江县司法局“新、真、广、实”助推我县省级文明城市创 建工作
为切实做好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县司法局立足司法行政工作职能职责,结合具体创建要求,围绕法律服务“新、真、广、实”四个重点,积极推进我县省级文明创建工作。
强化全民法治宣传,突出“新”服务
县司法局结合全县法治宣传工作实际,扎实开展全民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为我县省级文明城市创建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一是创新开展“月月法治主题宣传”活动。让普法宣传常态化、全民化,坚持每月深入到1-3个乡镇,2个县级部门开展普法宣传教育。2015年共在20个乡镇、18个县级部门开展了系列法治宣传活动,全民法治知识宣传教育普及率达90%;二是开创“5+3”普法新模式。深入推动“法律七进”工作,确保法治宣传全覆盖,坚持在每个乡镇开办一期“法律明白人”暨人民调解员培训班、一堂院坝法治讲堂、一次街头法治宣传、一场校园法制讲座、一次企业法治宣讲,在每个县级部门开办一堂机关法治讲座、一次法律知识考试、一次入户“五四”法治宣传活动。三是强化公职人员学法用法工作。将学法用法纳入全县依法治县目标考核,明确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每年不少于4次,领导干部、国家工作人员每年学法不少于40学时,司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每年不少于两次,与县法制办共同开展了多次行政执法监督检查。
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提供“真”服务
结合自身职能实际,切实加强对未成年人、老年人、妇女等弱势群众的合法权益的维护,为其提供真情服务。一是会同县妇联成立开江县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选派优秀、专业的调解专家组织调委会,构成针对婚姻家庭纠纷的行业性调解组织,专业保障妇女合法权益;二是深入开展“法治阳光·温暖老龄”主题活动,县法律援助中心根据老年人群体特点,开办了以法律援助条例及老年人权益保护法为主要内容的法治讲座;县公证处现场向老年人们讲解公证知识,解答公证疑问,并现场提供预约服务;司法鉴定所工作人员向老年人们讲解鉴定援助的基本条件,解答鉴定知识疑问。2015年共计办理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32件,上门公证服务62件、上门司法鉴定服务23件;三是坚持做好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工作,全年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25人次。
健全法律服务体系,立足“广”服务
司法局不断打造规范化法律援助工作体系,切实提升法律援助工作水平。一是建立规范化法律援助工作环境。法律援助中心全面进驻县政务中心,规范化打造受案大厅,方便群众办事咨询。二是打造规范化法律援助工作站。每个站点均开通了法律援助专线并均配备了1-3名专兼职工作人员,配置了办公用品,基本实现了“四有”、“两公开”、“两表一册一单”;三是健全法律援助网络体系。全县构建起了以县法律援助中心为主导,街道、乡镇和部门30个法律援助工作站为支点,30个村级示范联络点为补充的县、乡镇(街道)、村(居)委法律援助三级网络,共有各类法律援助工作者280余名,构建起“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为群众法律援助服务提供了广阔的渠道。
探索人民调解工作,注重“实”服务
一是大胆探索创新,在每个社推选一名法律明白人、一名村民代表和社长3个人共同组成 “三人矛调小组”,建立“四级调处机制”,自推行三人四级矛调机制后,乡、村、组干部的调解工作作风明显好转,过去群众反映踢皮球现象日益减少,群众矛盾基本被化解在村社,调解成功率达95%;二是完善组织网络建设。建立“县、乡(镇)、村(社区)、组”四级人民调解组织机构和信息网络,组建了开江县人民调解员专家库,积极推动医患纠纷、物业纠纷等区域性、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建设。目前,全县现共建立各级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333个,基本形成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遍布乡村、覆盖全县”的人民调解网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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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公网安备 511723020000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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