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创新财政支持方式,切实解决51个贫困村产业发展资金短缺问题,发展壮大贫困村集体经济,开江县创新方式使用产业扶持基金。
强化基金筹集。该县51个贫困村每个村已设立产业扶持基金规模30万元,其中:省级财政已安排到村产业扶持基金每个村20万元,县级财政预算安排每个贫困村10万元。
规定支持范围及方式。支持贫困户、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农村电商、农旅结合等产业业态。对贫困户的支持采取提供无息借款的方式,并规定了借款额度及还款方式。对集体经济组织的支持应遵循保值增值的原则,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使用产业扶持基金发展产业,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
规范申请审核审批程序。贫困户申请产业扶持基金应经过农户申请、村级审核、乡镇审批、张榜公示等程序。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使用产业扶持基金应按要求履行相应决策、公示程序,并明确资金用途、使用期限、退出回收机制等。
创新基金使用方式。对无合适自己发展产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或村集体经济组织,可通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档立卡贫困户或村集体经济组织”模式,入股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建档立卡贫困户或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产业扶持合作协议”,明确自愿入股,分红年度至少3年,3年后另行约定,保底分红按每年每股1万元不少于475元的标准执行,并优先提供入股贫困户就业机会。同时,为了确保贫困户或村集体经济组织三年分红保障,在签订协议时,计算出三年的分红金额并由新型农业主体自筹资金转入乡镇财政所监管的村委会账户中,专户存储。第一年分红在签订协议时支付给贫困户或村集体经济组织,第二年及第三年的分红在每年年底支付。
强化监督考核、落实激励措施。县级财政部门会同监察、审计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基金筹建及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提升资金使用效益,乡镇全程参与产业扶持基金的管理,确保资金用在刀刃上。县政府对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带动集体经济发展和贫困户增收情况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