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法制宣传
  (day 6)2015年1月1日施行的新《环保法》设立专章规定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该法第五十三条明确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享有获取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的权利。”第五十七条赋予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行为的,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举报的权利。
 
  开江县环境保护投诉热线:“12369” 和 0818-82307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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