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龙镇四举措扎实推进河长制工作
  (一)成立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安排。 一是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建立和完善管理机制,落实河流保护的治理和责任,及时成立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镇长担任镇级河长,负责领导全镇河长制工作;由镇分管领导担任副河长,班子成员为该村河段段长协助河长具体落实河长的各项工作;由村(社区)支部书记、主任担任村级河长,具体负责辖区内河流保护的相关工作;二是坚持党政领导,严格落实党政领导负责制,实行党政同责,构建组织体系,明确工作责任,加强各村联动;遵循生态系统整体性、系统性及其内在规律,将流域作为管理单元,统筹上下游左右岸,提高综合治理成效。
 
  (二)狠抓宣传动员,营造整治氛围。为提高广大群众、企业法人防治污染、保护环境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镇政府采取多种形式进行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一是将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纳入了法制宣传日、禁毒日、“六·五”世界环境日等纪念日的宣传内容,广泛宣传环保法规及环保知识;二是利用横幅、LED、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宣传水污染防治工作(宣传横幅10幅、宣传标语10条);三是召开主要河流水污染防治工作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工作任务。四是制作河长制公示牌8块,明确工作职责,设立举报电话,确保河长制工作高效开展。
 
  (三)搞好巡查督查,确保工作实效。根据上级的要求,我镇高度重视对新宁河日常巡查工作,定人定责,镇级河长坚持每月不少于2次的河道巡查,村级河长坚持每月不少于4次的河道巡查。建好巡河记录、留下图片资料。对重点河段和重要的季节,加强巡查力度,提高巡查频率。对巡查中发现本镇无法解决的问题,及时反馈到县河长办,联合县级相关部门共同解决。
 
  (四)制定方案和制度,有效统筹推进。我镇对辖区内9.2公里河道,进行了认真摸排,找准了河道、河岸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原因,针对问题,重新修订完善了《回龙镇镇(村)级、河长、河段长工作方案》和《回龙镇河道环境保护倡议书》,制定完善了回龙镇“河长制“工作会议制度等六个制度,向沿河居民、单位及企业发放1500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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