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提高医保基本补助标准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新华社成都8月15日电(记者董小红)《四川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近日发布,提出今年省内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450元。

记者了解到,在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整合方面,四川将全面实行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六统一”政策。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450元,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达75%左右。

此外,四川将推进按病种收费工作,探索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试点。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和分级诊疗政策落实,选择1至2个市(州)全面实施支付方式改革。基本实现符合转诊规定的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

据了解,四川今年全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将达到50%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80%以上;提高医疗服务收入在医院总收入中的比重,所有市(州)的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总体降到30%左右。

据悉,四川还将深入实施医疗救助扶持、公共卫生保障、卫生人才培植等“健康扶贫行动”。贫困人口100%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贫困患者县域内住院和慢性病门诊维持治疗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个人支付占比均控制在10%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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