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开江县2017年度法治文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开法组发〔2017〕3号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单位):
经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同意,现将《开江县2017年度法治文化建设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开江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
2017年6月6日
开江县2017年度法治文化建设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和《达州市2017年度法治文化建设方案》等相关文件精神,推动法治和德治相互补充、相互推进,按照达州市“强劲传播法治文化,让法治春风吹遍达州山山水水”的总目标,进一步加强我县法治文化建设,让人们形成良好法治思维,养成良好法治习惯,为建设法治开江营造浓厚氛围,现制订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按照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建设“法治开江”的总体目标,大力提升群众法治理念和弘扬社会法治精神,努力促进全社会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风尚,为把开江建设成为川渝结合部区域文化强县而努力奋斗。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资源整合原则。在现有的文化设施和阵地基础上进行提升改造,有效整合县域文化资源,在文化建设的载体、规划、布局、形式等方面要通盘考虑,避免形式主义和铺张浪费。
(二)坚持开放共享原则。运用多种载体和方式方法,如"互联网+"模式、"二维码"链接等做法,贴近群众实际,方便群众多渠道获得法律知识,提高群众现学活用本领。
(三)坚持特色凸显原则。把法治文化建设纳入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不千篇一律,充分融合城乡建筑文化风格,推动法治文化与我县农耕文化、红色文化、民俗文化相结合。
(四)坚持法德相融原则。宣传法治精神同时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特别是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弘扬公序良俗,营造崇尚正义、追求崇高品德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目标任务
(一)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1.建设完善1个县级法治文化主题公园(牛山寺法治文化主题公园),1个县级法治文化广场(橄榄广场),1个县级法治文化长廊(滨水景观)。
牵头单位:县依法治县办、县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县司法局
完成时限:11月底
2.各乡镇建有法治文化长廊、法治橱窗、法治专栏等,各村(社区)建有法治文化阅览室或法治书屋。
牵头单位:县依法治县办
责任单位:各乡镇
完成时限:6月底
3.各学校、医院建有法治文化阅览室、法治书屋等法治宣传阵地。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县教科局、县卫计局
完成时限:6月底
4.任市镇火车站、开江县汽车站建有法治宣传教育设施,经常性播放、张贴法治公益广告。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县交运局、县司法局
完成时限:7月底
(二)推动法治文艺作品创作
1.创作2篇以上法治小说,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县文广新局、县文联
完成时限:12月15日之前
2.协助市依法治市办拍摄1部法治电影或电视剧,打造1台法治主题文艺晚会,举办一次法治文化图片巡展活动。
牵头单位:县依法治县办、县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以市上具体要求和时间结点为准
3.举办1次法治文学文艺作品征集、评选活动,推选出一批优秀法治文学文艺作品。
牵头单位:县依法治县办、县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各地各部门
完成时限:10月底
4.各乡镇(社区)结合本地民俗文化,创作1个以上具有基层特色和民俗特色的法治文艺作品。
牵头单位:各乡镇
责任单位:乡镇文化站
完成时限:10月底
5.编导开播1部10集法治教育电视短剧。
牵头单位:县依法治县办、县委宣传部、县政法委
责任单位:县法制办、县纪委、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安监局、县信访局、县环保局 各1集。
配合单位:县文广新局、县电视台
完成时限:12月15日之前
(三)加强法治宣传
1.集中开展2次以上集中法治文化宣传活动,并组织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确保宣传地域全覆盖。
牵头单位:县依法治县办、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
完成时限:10月底
2.县级各部门要在本单位(机关)大力开展法治宣传,并统筹组织开展好本行业、本系统的法治宣传工作。
牵头单位:县依法治县办
责任单位:各部门
完成时限:9月底
3.县电视台、开江县政府门户网站、开江网、开江发布等媒体要利用各种载体,扎实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文化宣传活动,确保“月月有主题、周周有内容、天天有声音”。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县法治文化建设的组织、协调、指导工作;县委宣传部广泛组织开展各类法治文化建设宣传活动,督促法治文化建设相关部门充分履职尽责;文化建设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职尽责,具体抓好法治文化建设工作;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法治文化建设,把法治文化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全县法治文化建设的总体安排,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和实际,制定法治文化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有计划、有步骤地扎实开展法治文化宣传活动。
(二)加强工作保障。法治文化建设资金纳入县级财政预算,文化建设资金适度向法治文化建设项目倾斜。县财政要为全县法治文化公园、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长廊等在内的各种法治文化设施(阵地)建设和各类法治文艺作品创作和法治宣传提供资金保障,各相关单位也要加大对法治文化建设的投入。法治文化建设要结合城市建设、幸福美丽新村建设、“五治工程”等工作共同推进。
(三)加强督查考核。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宣传部结合《2017依法治县工作要点》和《开江县“10+3行动”总体方案2017年目标任务》加大对各地、各部门(单位)开展法治文化建设的指导力度,县委督查室定期组织开展全县法治文化建设督查并及时通报工作开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