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督察组反馈8项环境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第一期
  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县迎接中央环保督察案件督办组于2018年5月31日对生态环境部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督察组反馈8项环境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及库区一级水源保护区内住户搬迁、旅游餐饮企业关闭及资金筹措相关情况件进行了跟踪督查,现将有关进度最新变化情况报告如下。
 
  (一)宝石桥水库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存在旅游项目,设有售票窗口,停有游船。
 
  整改情况:县交运局已对宝石水库库区所有游船进行封停,水上交通服务中心窗口改造已完成,旅游有关标识已清除完毕。
 
  (二)“宝石桥水库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重庆气矿开江作业区五科1井正在作业,生产废水含有毒有害物质,经废水收集池收集后,由罐车外运。收集池应急防护设施不完善,存在较大隐患”和“宝石桥水库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重庆气矿开江作业区五科1井,有毒有害物质经车辆运输”两个问题跟踪督查情况与5月30日督查情况相同,各责任单位按照相关要求在进行整改和常规监管。
 
  (三)宝石桥水库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有垂钓者,生活垃圾随意丢弃。
 
  整改情况:由县公安局在库区设立警务室具体负责,县环保局、县水管处配合成立联合执法队伍,对库区内垂钓行为进行巡查。县水管处完成起草《宝石桥水库禁钓、禁止捕鱼公告》,已报送县政府待审签;对库区环境进行了全面清理,出动23人次,清理垃圾6编织袋。
 
  (四)宝石桥水库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均未设置规范标识标牌及警示标牌。核查中,仅发现3面位置、尺寸均不规范标牌。
 
  整改情况:县水管处已将3面位置、尺寸不规范的标牌进行了拆除,召开专题会研究整改工作,预计6月10前完成增设不锈钢警示牌20块、大理石标志牌7块;县县交运局拟新增的23块标识牌目前正在制作当中。
 
  (五)宝石桥水库饮用水源取水口位于库弯浅水区,取水口有民用码头,村民船只过往,附近有1古墓,生活面源污染较为严重,取水站及取水口均无任何防护措施及警示标牌。
 
  整改情况:县水管处预计6月15日前完成对取水站用隔离网予以隔离,杜绝人员出入;6月20日前完成对取水口进行物理进行物理隔离和前厢取水口及取水站的视频监控系统。县水务局人员已对取水口现状及相关情况进行了摸底,已起草完成关于启动取水口选址论证工作并申请论证资金的请示报告通过OA系统上报;讲治镇会同县文管所,已对古墓进行了实地勘察,确定原址修缮保护方案,预计6月20日前完成修缮保护工作。
 
  (六)宝石桥水库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有村民摆渡船、游船、渔船往来穿梭。摆渡船为村民出行及运输牲畜、生活用品等主要交通工具。
 
  整改情况:5月31日通过复查,库区已无捕鱼和投放鱼苗行为,所有捕鱼船只处于封停状态。讲治镇、宝石镇、沙坝场乡、梅家乡加大了日常巡查监管工作,加强对居民及各类生产经营主体的环境保护宣传力度。
 
  (七)宝石桥水库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有多个村民码头及游船渡口。
 
  整改情况:目前库区所有游船、客船已封停,仅少数小型百姓自用生产用船暂未封停。县交运局正积极与有关乡镇研究在确保当地百姓在有船可乘的原则下对现有码头和临时停靠点进行梳理论证,重新确定码头和民运船只数量,多余的码头、临时停靠点和民运船只将全部取缔,预计6月15日前完成方案制定,并组织实施;督促县养路段尽快启动库区取水口附近的便民道路建设,力争3日内进场施工。
 
  (八)关于宝石桥水库一级水源保护区52户住户搬迁、旅游餐饮企业关闭及资金筹措相关情况
 
  一是宝石桥水库一级水源保护区52户搬迁户已有47户签订搬迁协议,目前已搬迁20户。二是县市监局已组织相关单位对库区餐饮污染进行拉网式清查,目前已取缔4家餐饮店证照,全面完成了取缔工作。三是经县财政局与县城普公司、农发行协商,宝石桥水库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所需搬迁资金在已到位的宝石桥水库水资源保护利用工程贷款中予以解决,共需约9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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