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公众用妆安全,净化化妆品市场环境,护佑宝宝健康安全,践行“整治群众不满意10件事”活动主题,县市监局根据全市下发的停止销售名称为“天峰染发焗油5.5”等17批次假冒化妆品”等相关文件要求,对全县化妆品经营使用者进行了全面清查。

在对永兴镇某育婴用品经营门市检查时,发现其销售的诺必行婴宝护肤霜(批号:19068,生产日期:20181003,有效期至:20211002,生产许可证:粤妆:20170353,数量:5支)与文件上所列的诺必行婴宝护肤霜(批号:19460,生产日期:20181003,有效期至:20211002,生产许可证:粤妆:20170353)除批号不一样外,其他均一样。为抑制经营者购买给宝宝使用后的安全风险,执法人员责令其立即下架、停止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