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驻经开区供地项目审批事项清单2020年版(清单事项)修改1
入驻经开区供地项目审批事项清单
一、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
(一)《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二)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份有限公司由全体发起人签署)。
(三)股东、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1、股东、发起人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2、股东、发起人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3、股东、发起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4、股东、发起人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
5、股东、发起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
6、其他股东、发起人的,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决定或股东会决议,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创立大会会议记录)。对《公司法》和章程规定公司组织机构人员任职须经董事会、监事会等形式产生的,还需提交董事签字的董事会决议、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等相关材料。
(五)住所使用证明。
(六)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涉及发起人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七)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八)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或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含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适用本规范。
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二、税务办理开业登记信息确认
登录四川省电子税务局(https://etax.sichuan.chinatax.gov.cn)办理登记信息确认、下载四川税务APP进行实名认证,如电子税务局无法办理或实名认证不成功请携带下列资料到税务局办税大厅办理。
1、提供纳税人识别号(社会信用统一代码);
2、企业(单位)公章;
3、发票专用章(需办理发票业务时提供);
4、实名认证的,需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本人到场并提供身份证原件。
(一)存款账户账号报告
登录四川省电子税务局(https://etax.sichuan.chinatax.gov.cn)办理,如电子税务局无法办理请携带下列资料到税务局办税大厅办理。
银行开户许可证或账户账号开立证明原件。
(二)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
登录四川省电子税务局(https://etax.sichuan.chinatax.gov.cn)办理。
(三)建议在开业时进行一般纳税人登记。
登录四川省电子税务局(https://etax.sichuan.chinatax.gov.cn)办理。
三、招商项目办理手续程序(税务)
1、应在办理营业执照后登录四川省电子税务局或到税务窗口申报缴纳印花税(注册资金的0.05%)
2、应在出让协议签定后,国土窗口办证前登录四川省电子税务局或携带出让协议到税务窗口申报缴纳契税(出让金额的3%)和印花税(出让金额的0.05%)
四、关于企业备案项目的说明
业首先登录四川政务服务网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一张网)(
http://tzxm.sczwfw.gov.cn/)达州市-开江县,注册登录选择首页项目登记-企业投资项目-基本建设项目-(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在县级备案权限,包含扩权县及开发区)--项目登记--填写相关相关信息--上传企业证明材料、法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并提交成功。发改部门即办是否通过(不属于核准目录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告知信息完整的项目即通过)的决定,告知信息不完整的提醒、指导项目单位补正。完成备案程序后,企业在网上打印备案证明。
五、关于办理环评审批的说明
1、建设单位根据生产项目类别和生产工艺情况,对照生态环境部1号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确定该项目执行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类型。
2、属于名录中报告书(表)级别的项目,建设单位自行委托有资质的环评中介机构开展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并按照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调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权限的公告》(2018年第4号)文件规定报有审批权的生态环境局组织专家审查和审批。目前县一级只能审批除省厅审批目录外的报告表,报告书审批在市一级以上生态环境部门。
3、环评审批时限:一是在省生态环境厅、市生态环境局审批的项目,我局落实专人做好省、市两级调协工作。二是在县本级审批的报告表项目,生态环境窗口受理报告表(送审本)申请后,十个工作日内组织专家评审,生态环境窗口受理报告表(报批本)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包含公示十个工作日)审查、批准,出批准文件。三是登记表的项目,建设单位自行在网上备案(网址:http://182.148.109.16/REG/)。
4、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改进环评审批和监督执法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川环函〔2020〕220号)的有关规定,被纳入属告知承诺制项目名录的,可实行告知承诺制。
六、安全预评价资料清单
1、安全评价委托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建设项目立项批复文件(备案通知书)
4、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消防、国土等部门)
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规划条件通知书)
6、入驻工业园区投资协议(园区规划说明)
7、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生产设备及辅助设备、原辅材料使用储存情况、生产工艺流程、公用工程等情况的详细资料)
8、总平面布置图(设计图)
9、工艺流程图(设计图)
10、车间设备布置图(设计图)
11、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注:以上资料均提供复印件或电子版)
七、安全验收评价资料清单
(一)项目初始资料
1、建设单位简介(包括隶属关系、职工人数、所在地区及交通状况)
2、建设项目概况(生产品种及规模、项目总投资、项目组成)
3、厂区总平面布置图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土地租赁使用协议
6、立项批准文件
7、安全预评价报告及备案通知书
8、项目设计资料(初步设计和初步设计批准文件)
9、房屋主体工程竣工报告(建设、施工、监理)签字手续
10、工业园区规划批准文件
11、建设项目设计、建筑施工、安装、监理单位资质证书
12、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以及消防验收意见书
13、经济技术指标
14、试运行情况总结(介绍何时完工,何时开始试生产,以及试生产过程中生产设施、设备和安全设施、设备的运行情况,安全管理情况等)
(二)工艺流程及物料
1、工艺流程介绍,包括从原料的贮存、加料的准备至产品产出及贮存的整个操作过程说明
2、主要原、辅材料名称、规格、月均库存量、年最大使用量
(三)相关设备、设施
1、设备明细表(名称、规格型号、材质、数量、运行情况)
2、公用设施说明(水、电、气,外接或自备的详细情况)
3、消防布置图及消防设施配备情况
4、建(构)筑物明细表(名称、结构、层数、建筑面积)
5、各类管道参数(长度、直径、材质、压力,按流动物质种类分别统计)
(四)相关的检测和检验报告
1、防雷、防静电检测报告
2、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压力仪表、安全阀、锅炉、在用起重机械等)检测、检验报告
3、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4、自有气瓶产权证明及检验合格证明文件
5、各项安全设施、设备、装置检测报告
6、车间环境检测报告(噪声、有毒有害气体、粉尘、高温)
7、管道检测相关数据报告
8、压力管道试压检测报告
(五)电气
1、电气、仪表布置及逻辑图
2、电气设备合格证明
(六)安全生产管理及人员条件
1、企业法人及安全管理人员(3个)安全管理培训合格证
2、其他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明
3、特种作业人员以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上岗资格证
4、其他从业人员上岗培训证明
5、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设置文件
6、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操作规程目录
(七)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计划及演练情况
(八)职业卫生
劳动防护(劳保用品及防护设施配置情况)
办理工伤保险的证明(从业人员保险购买发票)
八、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1、申请文件(电子版1份,纸质材料1份)。
2、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电子版1份,纸质材料5份)。
3、其它需提供的材料,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九、办理相关用地手续程序及收费情况说明
(一)办理程序
该项目土地挂牌成交后自然资源局与竞得者签订《土地成交确认书》—10个工作日内与自然资源局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出让金缴纳后自然资源局颁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5个工作日)—办理不动产证(办证承诺4个工作日)
(二)办理不动产证(申请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提供资料)
1、政府招拍挂批文2、土地成交确认书3、土地出让合同4、出让金票据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6、交地通知书、7、契税票据8、宗地图(含电子版、界址点成果表)9、交易费发票10、住建局用地规划红线图11、公司资质一套、委托代理人委托书及身份证明。
(三)涉及收费情况
1、测绘费(自然资源局事业性收费,收费依据国测财字【2002】3号)
2、登记费:550元/宗(自然资源局事业性收费,收费依据发改价格【2016】2559号)
另:交易费、公证费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测算收取。
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申请材料: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书。
2、政府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的批复。
3、提供法人证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4、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需用)附勘界图;划拨土地提供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划拨决定书(附勘界图)。
5、城市规划行政部门提供的规划用地红线图及《开江县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求通知书》。
6、投资主管部门的建设项目核准文件或备案通知书。
7、其它需提供的文件。
十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申请材料: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书。组织机构代码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3、建设用地批准文件(附国土勘界图)或不动产权登记证复印件。
4、经县规委会审查合格的规划方案文本及批复(原件)。
5、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建设项目防空地下室审核意见书复印件和开江县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许可证复印件、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原件以及县人民政府要求建设单位或个人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还需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
6、涉及历史建筑须文物主管部门意见。
十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所需资料
1、建设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土地使用权证;
2、建设规划用地红线图;
3、项目立项报告;
4、规划方案批复文件;
5、批准的规划蓝图;
6、规划方案文本(加盖规划审查章);
7、经审查合格的地勘报告;
8、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合格通知书(含节能审查);
9、全套审查合格的施工图;
10、审图机构的资质及执业人员资格证书(未在我局备案的审图机构需提供);
11、设计、勘察及建设单位资质复印件盖鲜章(未在我局备案的审图机构需提供)。
12、外地企业的入境备案登记证明;
13、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或者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十三、施工合同备案所需资料(已取消由企业自行在省住建厅官网备案)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
2、中标通知书。
3、招标备案通知书。
4、工程预算书(编制单位和人员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5、工程预算审计结论(本项尽限于国家投资项目)。
6、签订好所有施工合同(有分包合同项目的提供分包合同)9份原件。
7、监理合同。
8、施工合同备案登记表(一式三份施工单位盖章)。
9、商品混凝土购销协议。
10、外地企业的入境备案登记证明。
11、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的资质证明资料及相关委托书(加盖公司鲜章)。
12、施工企业取费证或规费证(加盖公司鲜章)。
13、劳务分包合同。
14、农民工担保协议。
15、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法人身份证。
十四、质量监督申报登记所需资料
1、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监登记书 一式五份原件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施工中标通知书
4、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表
5、全套施工图
6、消防审查意见书
7、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8、勘察合同
9、设计合同
10、施工合同
11、监理合同及备案表
12、意外伤害保险
13、建设单位质量管理人员情况
14、监理单位质量管理人员情况
15、施工单位质量管理人员情况
16、见证取样送检见证人授权书 一式二份原件
17、开江县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检查评价表(施工准备) 一式四份原件
18、开江县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备案表 一式四份原件
19、开江县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开工安全生产条件自查表
20、建设工程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及工地考起管理系统租赁合同
21、施工现场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审查意见书
22、重大危险源清单
23、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措施
十五、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所需资料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由建设单位在省建设厅网站申请的表格一式二份);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合法的土地手续(土地证);
3、提供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总监、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的执业资格证书;
4、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经监理工程、总监审查通过);
5、农民工资担保协议、工人意外伤害保险;
6、履约保函;
7、施工合同;
8、施工现场布置达标情况证明;
9、工程质量监督申报登记书;
10、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通知书;
11、白蚂蚁防治协议书;
12、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或者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13、无拖欠工程款情形的承诺书;
15、专项设计审核意见;
16、外地企业的入境备案登记证明;(在开江成立分公司);
17、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的资质证明资料及相关委托书(加盖公司鲜章);
18、施工企业取费证或规费证(加盖公司鲜章);
19、消防备案通知书;
20、农民工工资支付已公开、双承诺协议书;
21、建设项目防空地下室审核意见书和开江县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许可证 ;
22、配套费缴纳票据复印件;
十六、房屋竣工验收备案所需资料
1、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2、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3、单位工程验收资料;
4、房屋住宅使用说明书;
5、房屋质量保修书;
6、竣工验收审批表;
7、竣工验收报告;
8、竣工验收结论(建设单位必须盖章);
9、消防验收合格证明;
10、防雷验收合格证明;
11、质量监督报告;
12、商品房分户验收资料;
13、房屋竣工结算确认书;
14、相关费用完清证明材料。
15、四川省建设工程档案验收意见书
十七、办理人防易地建设审批手续所需报建材料
1、易地建设申请书或减免缴费申请书;
2、计划部门的立项批复;
3、规划部门颁发的选址意见书及红线图;
4、土地部门建设用地许可证;
5、建筑总平面布置图;
6、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通知;
7、设计单位提供的不宜就地自建防空地下室的有关论证材料;
8、资料齐全,缴齐费用1天内办结,人防费是每平米缴费35元。
十八、消防设计审核
1、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2、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
3、消防设计文件(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用地规划许可证(消防设计备案需要提供施工许可证)。
5、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十九、消防验收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消防设施的工程竣工图纸。
2、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3、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装修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防火材料见证取样检验报告单。
4、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5、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6、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