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四心” 纠“三不” 作表率丨“云旁听”以案为鉴 “深讨论”多频共振②

 

  2月22日,县纪委监委组织开展了机关干部“四心”“三不”作风问题教育整顿暨警示教育讨论会,把“庭审现场”变“实战课堂”,以典型案例为“教材”,以案释法、以听促学,进一步增强纪检监察干部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不断推进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廉洁开江”将陆续推出大家的心得感悟,敬请关注。

  县纪委监委机关党委书记  陈庭诚
 
  旁听庭审是最生动的警示教育,起诉书罗列的犯罪事实让人震惊,最后陈述被告发至心底的忏悔让人惊醒,不仅让我们看到了一名公职人员堕落为阶下囚的完整过程,也看到了一任领导干部职务犯罪对本单位本系统政治生态带来的破坏,教训是特别惨痛的。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必须以案为鉴,深刻吸取教训,努力做到以下四个方面:
 
  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价值观
 
  正确看待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利,立足本职,干好工作,坚持“有为才有位,有位更有为”的政绩观,自觉杜绝权钱交易,以权谋私,用好手中权利为党的事业添砖加瓦,为人民群众谋利益。
 
  自觉净化朋友圈
 
  从庭审起诉的案件事实来看,周某平被商人老板围猎而不自知,被人需要时关怀备至,接受调查时却避之不及,手中的权力本质上成为了别有用心之人攫取利益的工具,自己也被人利用身陷囹圄。党员领导干部要增强政治鉴别力,保持清亲政商关系,自觉抵制“圈子文化”,抵御名利诱惑,以一身正气影响身边人,教育身边人。
 
  带头遵守各项纪律
 
  自觉维护党纪国法尊严,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定,时刻以反面典型警示自己,以先进标兵鞭策自己,清除非分之想,筑牢思想防线。
 
  锻造过硬业务能力
 
  从庭审辩护律师的质证来看,对职务犯罪移送起诉的要求是很高的,我们要加强业务学习,提升能力水平,坚决做到职务犯罪“移则能判,判则有罪”,让每起案件都能经得起时间的检验。
  县纪委监委组织部部长  唐宗焱
 
  在县人民法院五楼会议室旁听了周忠平案件庭审后,结合当前开展的全县机关干部“四心”“三不”作风问题教育整顿活动,在这里分享一点个人有的感受体会和工作思考。
 
  感受体会
 
  受到了警示教育
 
  “身边人”“身边事”,尤为触动,作为曾经在公安系统工作的我,看到原公安部门的主要领导作为被告人出现在法院的审判席上接受法律的审判,内心触动是非常大的。这次旁听庭审就是以“身边人身边事”警示教育我们,曾经的执法工作者却知法犯法,是“四心”中的遵规守纪缺戒心的真实体现。
 
  必须加强业务学习
 
  一个违法案件的移送起诉、法庭审判就好比一个公司的拳头产品通过了消费者协会认证,在市场上接受公众的认可,任何一点证据认定的疏漏以及非法证据的排除就好比产品出现了质量问题,造成的影响就是对我们纪委监委执纪执法的质疑,就像影响公司的声誉、砸公司的招牌。
 
  在今天的庭审调查阶段,辩护人对公诉人起诉书指控的一项项违法的行为进行辩护这一过程就是考验我们纪检监察干部在审查调查中认定职务犯罪证据的能力,我们必须加强对党纪处分条例、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党内法规,监察法及实施条例、监察执法工作规定,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加强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的理解才能保证我们案件的质量。
 
  加强个人廉洁自律
 
  此案件庭审主要有两项罪名: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而犯罪的根源就是对自身廉洁的要求不高,作为一个执法工作者,特别是权力在握的领导干部,在工作和生活中时时都要面对“糖衣炮弹”的侵蚀和别有用心的“围猎”,夹杂私欲的行使权力犹如如临深渊、如履薄冰,对自身要求松一寸,在实际工作生活中就会滑一尺,最终滑入万丈深渊。周忠平的违法从最开始的帮忙说情打招呼到主动索要好处,受贿金额从一万、两万到十万、二十万,终于量变引起了质变,最终从一名人民卫士沦落为人民罪人,我们纪检监察干部应当警醒,保持清醒,从平时的一点一滴做起,净化朋友圈、养成“三省吾身”的好习惯,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工作思考
 
  此案件不光对我县公安部门政治生态造成严重影响,更是我县党员领导干部的重大损失。翻开其个人履历我们可以看到,他参加工作30余年从一名普通的基层民警一步步成长为副县级领导,作为纪检系统中从事组织工作的我切身感受到组织上培养出一名领导干部是多么不容易,如何预防党员领导干部成为“下一个”?我认为必须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要结合我县“涵养家风倡清廉”活动,不断增强党员干部不想腐的思想自觉。
 
  要严把廉政意见回复关,防治“带病提拔”,从根源中杜绝腐败党员领导干部的成长。
 
  要建立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加强权力运行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