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公开征集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指导团队成员的公告
▼▼▼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更好地为广大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提供咨询、指导服务,根据《中共开江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成立开江县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指导服务团队的通知》,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聘任一批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指导团队成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具有牢固的总体国家安全观。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可观的经营业绩或工作成果,是相关行业或领域的领军人才,有能力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提供辅导授课和指导服务,能够正确引导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能够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三)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愿意贡献时间、精力、智慧和经验,热心参与帮扶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关心支持退役军人在经济建设中建功立业。
(四)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就业创业指导工作。
二、选聘范围
(一)自主创办企业5年以上,并保持一定利润增长的成功创业人士;
(二)具有大型企业人力资源部门5年以上工作经验,从事人力资源开发、培训等工作的专业人员;
(三)具有5年以上创业投资或企业管理经验,有较强整合就业创业资源能力的企业管理者、投资专家、天使投资人;
(四)在社会团体和社会中介、人力资源、投资咨询、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孵化等机构从事就业或创业指导相关服务5年以上的专业人员;
(五)在教育、科技、司法、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商务、税务、市场监管、金融、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部门从事相关工作5年以上,熟悉就业创业工作、政策法规和办事流程的人员;
(六)其他从事就业或创业指导服务人员。
三、工作职责
(一)培训授课。参加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组织的培训、讲坛授课,为退役军人更快更好融入地方经济建设,宣传政策法规、分析就业形势、介绍行业特性、辅导职业规划、传授创业经验、提示创业风险、解答疑难问题、提供业务指导等。
(二)项目评审。作为评委参加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组织的创业大赛、项目评审等就业创业活动。
(三)现场问诊。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组织下,对退役军人创业项目或初创企业进行考察、评估并提出指导意见。
(四)结对指导。团队成员和退役军人双向选择,确定“1+N”结对组合,从创业意识、创业实践、职业规划等方面引领、指导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有条件的可以长期跟踪提供服务。
(五)园地顾问。对县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园地提供合理性意见和建议,为园地内的退役军人项目、企业提供咨询和指导服务。
(六)建言资政。作为专家参加区域协作、调研座谈等活动,为政策落地落实提供意见建议。
(七)其他活动。参加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组织的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相关活动。
四、权利与义务
团队成员从事指导活动享有以下权利:
(一)成员在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指导活动中积极主动、成绩突出、成效显著的,中共开江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给予通报表扬;
(二)成员参加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组织的讲座、培训授课,课酬费由主办单位支付,标准按培训有关规定执行;
(三)成员服务项目评审、项目论证、创业赛事等活动的,劳务报酬由邀请单位根据项目评审的相关标准或政府购买服务的相关规定支付;
(四)成员从事现场问诊、结对指导、园地顾问或其他活动的,邀请单位参考市场价格标准,经双方友好协商支付团队成员报酬。
团队成员应承担以下义务:
(一)及时提供本人信息变动情况。
(二)参加培训授课的,应当精心备课,灵活运用多种方式教学,增强培训效果。担任评委的,应当公平公正。
(三)团队就业创业指导倡导无偿服务,定位有限服务。提供服务要明确工作边界,服务过程要遵纪守法;提供指导或咨询服务前双方应当约定免责条款,避免产生纠纷。
五、选聘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填写《开江县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指导团队成员申请表》(详见附件),并附相关资质、荣誉等材料,经所在单位或推荐机构审核后,报送开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安置就业股。
(二)开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对申请人资格条件、业绩等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开江县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指导团队推荐人选,报送开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三)对审核符合条件的团队成员集中公示,予以聘任,聘期为3年。
六、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5月25日
请符合条件的人员,按照选聘条件、选聘范围和工作职责,认真做好申报工作。将材料(含纸质和电子版)一并报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联系人:刘知江;联系电话:0818-8231158
电子邮箱:542722112 qq.com
地址:开江县淙城街道新安路73号
开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