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着眼体系建设,优化服务保障。一是持续完善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按照《对接落实关于<支持以乡村国土空间规划引领县域内片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和<政策清单>的目标任务汇总表》要求,完成普安镇、永兴镇退役军人服务站标杆型点位打造和13个乡镇(街道办)、162个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超市建设。二是积极开展退役军人常态化走访工作,截至目前累计走访退役军人300余人次,了解退役军人所想、所需、所盼,及时有效解决退役军人的“急难愁盼”问题;三是在县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设置“军人退役一件事”服务窗口,为来访退役军人提供事项代办、咨询接待、法律援助等常态化服务工作,切实解决退役军人生产生活需求,打通“服务退役军人的‘最后一公里’”;四是常态推进退役军人建档立卡及优待证申领工作,2023年1-9月我县共计办理建档立卡2348人,发放退役军人优待证2348张。五是派专人到各车站开展光荣返乡现场迎接活动,让“最可爱的人”返乡第一时间感受到来自家乡的贴心服务和温暖,2023年3月、9月共计迎接返乡退役士兵161名。
二、创新工作方式,竭力做好安置就业工作。一是按照“六稳”“六保”工作要求,联合开江县就业服务管理局共同举办2023年“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大型招聘活动,签订意向性用工合同45份。二是举办退役军人电子商务培训班,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提供更加多样的选择,有效提高了退役军人自主就业创业激情,带动退役军人更好就业创业。三是落实部分军队转业干部待遇保障工作,上半年发放军转干部解困资金、元旦和春节慰问金、个案救助等合计152.2万元;落实9名军转干部社保医保缴费。四是推行“阳光安置”,严格把退役军人服役期间的表现和量化评分作为安排工作的主要依据,圆满完成24名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转业士官安置工作。五是严格按照标准为143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发放一次性地方经济补助385.15万元。五是推行“阳光安置”,严格把退役军人服役期间的表现和量化评分作为安排工作的主要依据,圆满完成24名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转业士官安置工作。六是做好就业创业工作,组织80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参加适应性培训,提升退役士兵职业技能,促进退役士兵角色转变。
三、聚力褒扬宣传,提升红色资源宣教作用。一是开展以“2023•崇尚•清明祭英烈”为主题的网络祭扫和陵园内缅怀仪式相结合的纪念活动。通过活动大力宣传革命烈士事迹和坚贞不屈的革命精神;二是开展“学党史•忆先烈”红色故事进校园主题宣讲活动2场,引导广大青少年学生厚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情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增强永远跟党走的信仰、信念和信心。三是完成开江县烈士陵园及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护点建设项目,修缮陵园广场、园内道路、园林绿化,新建英名墙、停车场等设施。为全县红色文化教育提供了全方位、多样式的服务,为社会大众缅怀纪念英烈、弘扬英烈精神提供了庄严肃穆的环境和氛围。
四、加强形势研判,做好退役军人信访工作。一是持续开展“法律政策落实年”活动,加强与乡镇(街道)及部门间的交流学习,宣传指导退役军人相关政策的落地落实,提高政策法规运用能力。二是坚持和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全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主动贴近退役军人,及时摸排稳控红色预警人员(32名),建立台账,逐一落实包案领导,包案股室,包案退役军人服务站等,派专人对其进行思想疏导和政策解释工作,使12名重点信访人员的诉求得以基本化解。三是把平安建设、依法治县融入工作中的方方面面,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及工作中的各项要求,不断为平安开江、法治开江添砖加瓦。
五、加大关爱力度,纵深推进各类资金发放工作。一是开展春节走访慰问,走访慰问现役军人家属、残疾军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239人,发放年画(年历)1.7万张,慰问金33.65万元;二是深入贯彻《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要求,及时为优抚对象发放抚恤优待资金,上半年为优抚对象发放2165.66万元抚恤金,发放价格临时补贴12.69万元;三是为5320名1-6级残疾退役军人和其他重点优抚对象购买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四是为428人次住院退役军人提供医疗救助,发放医疗补助资金64.16余万元;五是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大学生发放一次性奖励金831.2019万元;六是为2022年度现役军人在部队荣立二等功1名,三等功34名,“四有”优秀士兵(士官)130名的现役军人家庭上门送喜报,发放立功受奖家庭奖励金32万元;七是切实做好部队伤病残退伍军人的抚恤关系转接和补办残疾等级评定的申报工作,1-5月我县共接收军队评残需转移抚恤关系的退役士兵3人,完成1人补办评定残疾等级、2人补办残疾证工作。八是完成新增应征入伍家庭光荣牌悬挂工作,营造尊军崇军的社会氛围;九是积极开展关爱帮扶工作,上半年救助430名困难退役军人,救助金额83.65263万元。
六、营造拥军氛围,狠抓双拥模范县创建。严格按照《开江县创建全省双拥模范县实施方案》要求,引导全县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从组织领导、宣传教育、拥军设施建设、政策法规落实、双拥活动开展、军政军民融洽等九方面逐项开展自查,逐步落实整改,在全县范围内营造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的浓厚氛围,增进军政军民团结,巩固“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军民鱼水情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