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为加大依法治县“10+3”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力度,提高依法治理水平,切实改善城乡环境质量、提升城乡品味,彻底消除“脏、乱、差”现象,各乡镇及职能部门高度重视,强化措施,健全机制,深入推进依法治县“10+3”行动。
一是统一认识,高度重视。各单位、部门以及个人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提高认识,增强了紧迫感、责任感,既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认识到这项工作的重要性,也从社会经济发展的角度与关注民生的角度认识到它的现实意义,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
二是明确任务,强化措施。坚持“政府领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统一标准、部门联动,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原则,明确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总体目标和治理内容,分解目标任务,细化措施,突出重点,标本兼治,将工作落到实处。特别是结合当前开展的“五治”工程为重点,推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纵深开展,为我县争创省级文明城市打下坚实基础,全面促进我县各项工作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
三是落实责任,严格督查。为使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县委目督办、县政府督查室、县纪委、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和县电视台将加大督查、暗访、曝光、问责力度,采取日常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坚持一周一督查、一月一排位、一季一小结,对整治效果明显的,进行通报表扬;对整治工作重视不够、工作开展不力、进展缓慢、效果较差的,要进行严格问责。努力做到“巡”有广度,“查”有深度,“治”有力度,着力解决环境治理中的脏、乱、差问题。
四是注重常态,长效管理。各部门、单位、乡镇、村、社建立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组织机构,责任单位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负责、具体抓,其他领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总体要求配合抓,业务科室和人员全力抓,始终坚持“谁主管、谁牵头,谁包保、谁负责”的原则,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组织推进体系,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力量,整合一切可以整合的资源,动员一切可以动员的人员,坚持经常抓、抓经常,反复抓、抓反复,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治理工作常态化、机制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