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开江财政结合脱贫帮扶实际,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重申"十二个严禁",大力促进脱贫帮扶工作公开公正、透明规范,有效防范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真正把脱贫帮扶工作建成民心工程、廉洁工程、德政工程。
一是严明纪律要求。要求各帮扶人员严格执行有关纪律规定,着重申明"十二个严禁",遵循"五个一""六个一批"要求,按照"四个好""两不愁三保障""一低八有"的目标,对每个阶段的工作适时开展自查自纠,务必坚决遵行、不打折扣。
二是严格监督检查。要求各帮扶人员每月至少3次以上深入村组农户开展工作,严格工作程序,严格政策标准,认真督促整改,特别是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项目建设、资金拨付等开展专项巡查,把监督覆盖到脱贫帮扶工作的各个环节和方面。
三是严肃责任追究。严格执行脱贫帮扶工作相关政策,对不作为、乱作为的党员干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或组织处理;构成违纪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党纪政纪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