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县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不断推进村、社区群团组织的改革创新发展,着力破解基层群团组织基础薄弱、工作力量不足、基层群团组织的广泛性、群众性、代表性不明显等问题,更好地发挥基层群团组织在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根据达州市委领导指示和市总工会、市级相关部门要求,率先开展村(社区)群团改革试点,为在2020年底前达州市全面推进基层群团工作改革提供可复制经验。
2019年11月,开江县正式启动《开江县村(社区)群团工作站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起草工作。数月来,县总工会、共青团、县妇联、县残联、县科协、县侨联多次深入村、社区基层调研,听取、收集村(社区)意见和建议,草拟出初稿。于2019年11月、12月由财政局和组织部多次召集群团相关部门开会讨论,后报市群团部门、达州市委胡杰常委审议;2020年3月25日,结合市群团部门意见及市委领导意见,将改革方案初稿送相关部门征求意见。经多次修改完善,4月3日召开了相关部门参加的“建议意见采纳情况沟通会”,将改革方案初稿再次提交相关部门研究和讨论,并形成机构明确、职责清晰、工作详实、阵地优化、资源整合的送审稿。
开江县在村(社区)群团改革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建设工作中不等不靠,自加压力,在探索中前行,目前,甘棠转洞桥村、淙城街道橄榄社区等5个村(社区)完成试点,得到市委和有关部门领导肯定,大竹、渠县、宣汉的兄弟县市群团部门纷纷前往交流借鉴。其主要做法如下:
(一)建立群团工作站。整合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科协、侨联资源,以职工之家、妇女儿童之家、侨胞之家、童伴之家、科普示范基地等为基础,在村(社区)一级建立群团工作站。
(二)设立群团工作站站长一名。站长由村、社区“两委”成员通过合法程序兼任。原则上由村(社区)党组织副书记或村(居)委会班子女性成员兼任。对个别不具备上述兼职资历或条件的,可由副书记兼任站长并另设妇联主席。
(三)工资经费保障。工作站站长工资补贴参照《中共开江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开江委发〔2016〕11号)、《开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江县残疾人专(兼)职委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开江府办发〔2019〕1号)文件精神要求,坚持兼职兼半薪总原则,由各村(社区)在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运行维护经费、保障经费中统筹列支,原则上工作站站长工资总额不超过村支部书记工资总额,超出部分作为村群团工作经费,实报实销。分设有妇联主席的村(社区),妇联主席补贴按照兼职妇联主席补贴标准的二分之一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