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开江县新转盘一家属楼突发火灾,开江县消防救援大队16名消防指战员迅速奔赴现场进行处置。目前,大火已被扑灭。
记者从开江县消防救援大队获悉,2020年6月2日12时57分,县消防救援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县农业发展银行家属楼3楼一住户家中发生火灾。接到报警后,县消防救援大队立即调派3辆消防车、16名指战员奔赴现场进行扑救,经消防官兵10多分钟的全力扑救,火灾于13时15分被成功扑灭。
县消防救援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火灾现场无人员伤亡,具体火灾原因和火灾损失正在进一步调查统计中,请广大市民朋友不信谣、不传谣。”
小编温馨提示:每年6月至9月是火灾的高峰期,请广大市民注意夏季生产生活重点事项,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引发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
如何在夏季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呢?一起来看看吧!
1、严格控制火源的产生:包括明火,如明火照明、取暖、烧饭,燃烧废弃物,未熄灭的香烟头,焊割作业等;物体撞击或摩擦,如金属物体的碰撞或摩擦,运输胶带在非正常状况下长时间运转摩擦等;炽热物体,如焊割的飞溅物,轧钢与锻造的碎渣,爆破的碎片等;电火花,如短路、静电产生的火花等;化学反应热;雷电火花。
2、加强易燃物的管理:易燃物和可燃物要有专门的贮备仓库,仓库的建设和管理要严格按照消防法规进行。易产生火源的作业场所周围严禁堆放易燃和可燃物品,而且在作业前必须清理干净。必须放置在工作场所的易燃和可燃物品,应采用耐火或阻火设备进行隔离。
3、加强监督:包括在可能发生火灾的作业点设置火灾监测器,在可燃或易燃物旁设置“禁止火源”等警告标志,派专人进行巡回检查,制定专门的操作规范等。
4、配备适用的消防器材: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适用的消防器材,并要经常检查器材的性能完好程度;消火栓要保持完好状态,而且要确保水源和水压。
5、发现火灾,应立即报警,以免耽误灭火最佳时机而酿成大的火灾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