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考试秩序 严格考试纪律——开江县人大常委会组织拟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知识考试
时间:2022-07-22 10:22:00 来源:开江网 作者:开江县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 点击:
7月21日14:30—16:00,开江县人大常委会对拟任命的4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朝毅现场巡考。
对拟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是县人大常委会行使任免权的重要环节,对坚持和完善人事任免程序、提高拟任命人员人大意识和法律知识水平、促进其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规范考试秩序,提升考试质效,考试采用统一组织、统一试卷、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一是建立备考题库。紧密结合当前法治热点和工作需要,重点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和《宪法》《监督法》《组织法》《代表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法官法》《检察官法》等法律法规知识、时政要点纳入备考学习范围,筛选约500道试题构成备考题库,并将备考题库知识考点提前一周印发拟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促使其积极准备,备战应考,熟练掌握相应的法律知识和专业知识。二是现场抽选应考试卷。考试前,由常委会领导指定专人随机从题库中按单选、多选、判断正误三种客观题型制作3—5套备考试卷,备考试卷由常委会领导逐套审核把关。拟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入考场入座后,在县纪委派驻人大机关纪监组的监督下,由拟任命的参考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从备考试卷中现场抽取一套试题作为本人该次考试正式试卷。三是严格考试纪律。要求凡与考试无关的通讯设备、手机、相关资料一律不得带进考场,考试前统一交考场工作人员保管。考试答好的试卷在纪监组的监督下,由工作人员统一收回交指定的专人评分,考试成绩由常委会领导审核后,由工作人员填写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结果报告单,提交常委会公布。凡考试成绩不合格或没参加考试的,暂缓任命。
通过严格的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进一步促使了拟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实现了以考促学的目的,增强了拟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观念和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提高了依法行政的行动自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