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是政治监督,巡察主体责任既是政治责任,又是各级党委职责所在、使命所系。作为县委书记,必须牢牢把握政治巡察定位,坚决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持续深化政治巡察,做深做实政治监督,不遗余力推动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以高质量巡察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坚持“责”字着手,全面压紧责任链条。
坚持把巡察工作作为份内要务、应尽之责,全面压实责任传导链条。
以上率下履责。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关于巡视巡察工作决策部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始终坚持与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定期组织召开县委常委会、领导小组会、书记专题会等会议,推动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强力保障巡察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制定清单明责。制发开江县巡察工作“六方责任主体”工作清单,进一步明确县委、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巡察办、县委巡察组、县纪委监委和组织部、被巡察党组织“六方主体”抓巡察职责,全流程规范推动责任具体化,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联动贯通、协同高效的巡察工作责任体系全面构建。
述职考评问责。完善巡察工作述职考核、约谈提醒和责任追究机制,把支持配合巡察工作纳入目标绩效管理、党建工作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重要内容,通过开展专项考核、述职评议、约谈提醒等方式,传导责任压力。
坚持“实”字为要,全面彰显利剑作用。
紧盯关键环节和重点监督内容,多措并举打好巡察“组合拳”。
聚焦重点常规巡。紧扣“三个聚焦”监督重点查找政治偏差、纠正政治偏向,围绕县委巡察五年规划和阶段性工作安排,坚持板块轮动,对同领域、同系统、同行业的关联部门党组织采取“一轮一系统”“一组巡N个”等方式,统筹对14个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共发现问题193个,移交问题线索38件。
围绕中心专项巡。注重中心工作与巡察工作统筹,有针对性地对卫健、住建、交运等10个部门开展专项巡察,并及时梳理专项巡察相关领域存在的普遍性问题,以《县委书记专题会交办事项通知》发函给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整治,推动解决行业性问题。
巡镇带村延伸巡。科学制定《延伸巡察村(社区)党组织工作方案》,采用“五清单一报告”工作法,即对村级巡察发现的问题,列出巡察问题清单、立行立改清单、问题线索清单、协同解决清单、意见建议清单“五张清单”,由乡镇党委督促整改落实,定期向领导小组报告,推动解决群众关心关注、反应强烈问题。
坚持“融”字用力,全面构建联动体系。
强化机制保障,推动巡察监督与各类监督深度贯通融合。
加强横向联动。建立巡察联动协作机制,制发《关于建立县委巡察机构与县信访局工作沟通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强化巡察机构与财政、信访、统计等13个部门协作配合,突出监督力量互助、专业人才共用、问题线索互移、信息资源共享,深耕协作土壤,汇聚监督合力。
积极上下联动。探索“同向巡”“协同巡”,配合省委、市委开展粮食购销领域专项巡视巡察,深挖问题线索,严肃查处了鑫谷粮油公司原总经理扈某等9人违纪违法问题,移送审查起诉6人,实现上借下力、下借上势,在优势互补中形成监督合力。
深化纪巡协作。建立巡察问题线索快查快结机制,推行巡察移交线索当日分办、一周内确定处置方式、非留置案件三个月内办结回复,构建巡察问题线索管理闭环体系。
坚持“严”字约束,全面锻造过硬之师。
坚持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穿到巡察队伍建设之中,做好巡察干部“选育管用”。
配强巡察力量。将巡察机构由“一办三组”调整为“一办四组两股一中心”,编制增至21个。坚持梯次培养,从纪检监察、审计、司法等部门精选科级领导充实到巡察机构。出台《巡察机构抽调干部管理办法》,通过巡察办组推荐、组织部门抽调等方式,建立巡察人才库,切实筑牢政治巡察干部人才支撑。
突出关心激励。建立优秀干部到巡察岗位淬炼机制,通过专题培训、以干代训、以老带新等形式,全面提升巡察干部履职能力,并将其工作表现作为选拔任用、评先评优重要指标,确保巡察干部抽得出、用得好成为常态。
强化底线思维。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巡察,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和保密纪律、工作纪律,对以巡谋私、超越权限、跑风漏气等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切实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巡察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