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上午,开江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在县人大常委会五楼会议室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马林主持会议。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2023年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计划》《开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议事规则(草案)》《开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议事规则(草案)》《开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草案)》《开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评议办法(草案)》《开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办法(草案)》《开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工作办法(草案)》《开江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履职考核办法(草案)》《开江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履职量化考核评价办法(草案)》《开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草案)》《开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施宪法宜誓制度的决定(草案)》和补选达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议案。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马林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新任免的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梅、陈朝毅、刘茂堃及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张贤波,县政协副主席朱彬,县人民法院院长王邦鑫,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谢长江以及县监察委员会的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