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脱贫攻坚目标,资金保障是最关键、最基础的问题。记者近日获悉,今年上半年,全市财政部门创新扶贫方式、拓宽筹资渠道,筹集各类财政扶贫资金47.95亿元(其中争取上级财政扶贫资金31.59亿元,市级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000万元、产业扶贫信贷基金3600万元),有力保障了我市脱贫攻坚资金需求。
市财政局制定出台了《关于整合财政性资金促进精准扶贫的指导意见》,指导各县(市、区)切实加强涉农资金整合。截至目前,全市共整合各类涉农资金26亿元,重点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产业化发展、幸福美丽新村建设、精准脱贫等涉农项目建设。在上半年全省组织的涉农资金整合绩效考评中,我市获得了省级涉农资金整合奖励资金500万元。
针对贫困户发展生产普遍缺乏资金的现状,各县(市、区)建立总额达7.2亿元的产业扶贫信贷基金,加快对贫困户评级授信、产业发展需求摸底。目前,已累计发放产业扶贫信贷基金3200万元,支持了869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从事果树、花椒、畜禽等种养业和简单加工业发展。此外,还建立农产品深加工企业风险共担基金3.6亿元,通过创新设计“蜀信税金贷”和“土地流转贷”产品,搭建“政银农”一体化合作平台,累计对36户农产品深加工企业发放贷款4.3亿元。
不仅如此,我市还筹集产业扶持周转金1.67亿元,主要用于贫困户发展增收产业进行周转使用。截至目前,已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产业借款5370笔,累计借款3266万元。在股权量化改革方面,我市及时制定出台了详细推进方案,选择了2类14个试点组织进行改革试点,将财政支农资金形成的资产平均量化到贫困户,确保了建档立卡贫困户有稳定收益来源。
为保障财政资金真正用在刀刃上,各地将把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的分配、项目安排以及项目建设情况在相关媒体和项目实施地进行公示公告,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财政与监察、扶贫、审计等部门加强协调沟通,紧紧围绕财政扶贫资金用途是否合规、项目安排是否合理、资金使用是否合法等实行全程监控。同时,还通过聘请社会中介机构人员、行业专家和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工作,充分发挥了第三方监督力量,增强监督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全市幸福美丽新村建设项目将优先安排建档立卡的贫困村,农村综改“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将全部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村,优先安排今年计划脱贫的149个贫困村,否则,将不予预算安排、不予项目批复、不予资金拨付、不予竣工验收、不予办理决算审计。
“我们将根据上级相关政策,及时修订完善涉农资金整合办法,加快构建‘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该负责人透露,下步,将完善权限下放举措,在不违背上级规定的情况下,取消限制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的相关规定,充分赋予县(市、区)立项和审批、整合资金管理办法制定以及项目验收等权限,为县(市、区)开展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