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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教育局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 开学有关事项的通知

时间:2020-03-29 18:47:22  来源:达州日报  作者:刘 荧   点击:
  3月27日,记者从达州市教育局获悉,达州将实行分区分类、分级分段、错时错峰、陆续有序组织开学复课:高三年级4月1日开学;初三年级4月7日开学;高一高二、初一初二和小学、幼儿园开学不得早于4月13日。
 
  达州市教育局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科局、达州高新区社会事务局,四川文理学院,市教育直属院校(单位)、市属大中专院校(幼儿园)、市管民办学校:
 
  根据中央、省、市应对新型冠状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相关工作要求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有关事项的通知》(川教函〔2020〕112号)精神,结合达州新冠肺炎防控工作实际,经研究,现将我市2020年春季开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各学校在确保师生员工新冠肺炎防疫安全的前提下,分区分类、分级分段、错时错峰、陆续有序组织开学复课。
 
  二、全市高三年级(含已报名参加高考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年级学生)4月1日开学,有条件的学校应实行封闭式管理。
 
  三、全市初三年级具备开学条件的可于4月7日开学复课。
 
  四、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学校管理权限,高一高二年级、初一初二年级和其他各级各类学校(包括幼儿园)由所在县(市、区)党委政府按不早于4月13日安排确定开学复课时间并对外发布。
 
  五、通川区、达川区、高新区高一高二年级、初一初二年级和其他各级各类学校(包括幼儿园)由市教育局商通川区、达川区、高新区分层分级分类统一安排确定开学复课时间。
 
  六、校外培训机构在中小学校全面开学复课前不得开展线下培训活动。
 
  七、高等学校开学复课时间按照省教育厅的要求和安排执行,并将开学复课方案提前报告市政府和市教育局。
 
  八、各地各学校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开学复课各项工作,防控条件不具备不得开学,不得强制要求学生家长准备口罩等防控物资。
 
  达州市教育局
 
  2020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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