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1日是在全国法院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的第一天,为确保登记立案工作如期推行,达州市开江县法院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和最高法院、省高院、达州中院有关登记立案的意见和相关规定,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的诉权。
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切实做到司法为民
2015年4月21日,党组书记、院长董小飞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的《关于人民法院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和“全国法院立案登记工作视频会”精神向开江县委作了专题汇报,争取党委加强领导。4月23日,主持召开了党组会,对中央和最高法院、省高院就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和相关规定进行了学习,同时对改革的实施细则和方案进行了研究。4月27日,成立了登记立案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政治处、立案庭、行政庭、执行庭、法警大队为成员单位,负责立案登记业务指导、舆情应对、应急处置等工作。4月30日,开展了矛盾纠纷大排查,防止涉稳因素集中爆发,做到应对有方,处置有力。
提高认识,转变观念,确保公正执法
立案庭、法庭及相关业务庭对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省高院《关于立案登记流程的规定》和达州中院《关于行政诉讼立案登记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进行了全面的学习,并认真领会最高法院、省高院召开的立案登记制改革视频会议精神,使干警充分认识到实行立案登记改革是司法为民重大举措,对人权保障有重大意义。切实改进登记立案作风,做到文明接待,周到服务,高效工作,强力推进诉讼服务大厅、网上预约立案信访、12368热线“三位一体”的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促使当事人依法理诉,依法维权。
5月4日,党组书记、院长董小飞和立案工作分管领导党组成员、总支书记李克斌到诉讼服务大厅立案窗口指导工作,要求窗口工作人员热情高效为人民群众服好务,做好依法登记立案工作。当天,依法登记并当场立案的民事案件5件,出具民事诉讼材料收据5份;申请执行案件2件,同时给申请人送达《申请执行人权力清单》2份。
立案登记制改革是司法改革的重要一步,虽然案件有可能增多,但开江法院的为民服务永远不打折扣,将不断提高服务水平,满足群众多元司法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