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开江县司法局作为该县司法体制改革主要责任单位,在健全法律援助工作网络、完善人民调解组织、健全轻微刑事案件快办机制等方面肩负重要职责,为此开江县司法局致力探索、深化改革。
建立"大服务"机制,健全法律援助网络。截至目前,全县构建起了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委法律援助三级网络,全县设县级法律援助机构1个,建成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22个、县级部门法律援助工作站6个、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络员227名,基本构建起"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为构建幸福和谐开江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保障;且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着力在简化审批程序上下功夫,在扩大援助范围上出实招,切实为困难及弱势群体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构建"大和谐"局面,完善人民调解组织。该局牵头在各乡镇建立了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和人民调解委员会,探索建立了教育行业、道路交通行业及劳动人事争议专业调委会,截止目前,全县共建有330家人民调解委员,人民调解员2320名;每月最后一周召开集中学习会议,开展分层次、多形式的政治和业务培训,着力提升调解员业务素质。
迈开"大探索"步伐,推进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
开江县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工作自2014年5月正式启动以来,切实从制度、组织上提供保障。成立了开江县司法局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工作领导小组,指导督查基层司法所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工作,充分保证了机构、人员、工作"三落实";规范社会调查评估流程。在轻微刑事案件办理过程中,分片区成立调查小组,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调查取证;缩短评估期限。按照"简化文书制作、简化审批程序、简化评估程序"的原则,由原来的10个工作日完成调查评估缩短为5个工作日;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进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的相关举措,并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的沟通衔接,发挥法、检、公、司联席会议制度作用。(陈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