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出台县人大代表履职考核办法
时间:2015-07-23 15:17:44 来源:开江网 作者:人大办
为进一步提升人大代表整体素质,增强人大代表责任意识,强化人大代表自我约束,促进人大代表依法履职。近日,开江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开江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履职考核办法(试行)》。
该办法依据《宪法》、《代表法》、《四川省代表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制定,主要是对县人大代表在县人代会期间和闭会期间的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即:在人代会会议期间代表出席会议、审议报告和提出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情况,闭会期间参加执法检查、视察、调研、学习培训,代表小组活动以及联系选民和办实事等情况。考核每年一次,主要采取代表自评、代表小组核实、县人大常委会审定的方式进行量化考核。办法还就如何运用考核结果从通报表扬、劝诫警告、劝请辞职等方面做了详细规定。
该办法的出台,在带给代表压力的同时,也必将进一步激发他们的履职热情和责任感,从而推动该县人大代表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