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对及时发现纠纷,迅速解决争端。防止矛盾激化有积极作用。为更好的发挥基层调委会作用,确保基层调委会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灵岩乡从规范调委会名称、标牌、印章、场所、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入手,全面提高调委会工作成效。
规范调委会名称:根据《人民调解法》及相关法规规定,我乡所属村(社区)调委会统一规范了调委会组织形式
规范调委会标牌:乡调委会悬挂于办公室门框右侧适当位置,竖式标牌,白底黑字。
村(社区)调委会贴挂于调委会办公室或其它合适位置,方形标牌,镀铜黑字。
规范调委会印章:每个村(社区)调委会都必须配备一枚相对应的公章,印章一般调解主任统一保管,统一使用。调委会印章为圆形,直径4.2厘米,印章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村、社区规范名称。
规范调委会场所:规范村(社区)调委会必要办公场所,建立调解员办公室和相对固定的调解室,墙上悬挂人民调解徽章。
规范调委会工作制度:各调委会应当按照要求建立和完善岗位责任制度、汇报制度,及时上报纠纷信息、预防纠纷调解案例和相关数据统计、回访制度,加强纠纷调解督办制度,保障人民调解工作正常、有序、高效运转。